多地开始施行新的分时电价政策。在设置过程中虽考虑到了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但同时也应加强与电力市场的衔接,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实现电力系统转型。
进入12月,多地开始施行新的分时电价政策。其中,河北南网、河南、江西自12月1日起执行,山东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自2021年7月《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印发以来,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研究制定或完善分时电价具体实施措施,加快优化分时电价政策。
分时电价根据电力系统运行状况和电网的负荷变化情况,将每天24小时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等多个时段,或根据不同季节采用不同的价格体系,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通过价格信号激励用户改变用电模式。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此次多地推行的新分时电价政策在设置过程中虽考虑到了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但同时也应加强与电力市场的衔接,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实现电力系统转型。
执行价差进一步拉大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新一轮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覆盖全部工商业。例如,河南省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工商业电力用户应执行分时电价,其中,商业和非居民照明电力用户可选择执行分时电价。“鼓励工商业电力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用电量,通过改变用电时段来降低用电成本。”
《江西省发展改草委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也规定,除电气化铁路牵引、城市轨道交通、自来水生产、享受免税政策的残疾人开办的福利工厂、监狱生产企业用电外,进入电力市场的大工业用户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包括电能量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应按此通知规定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不参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晢缓执行。原已执行分时电价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可自行选择是否执行。选定后,原则上1年内保持不变。
专家指出,新的分时电价政策的一大特点是多地峰谷电价价差进一步拉大。
以山东为例,《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高峰时段上浮70%、低谷时段下浮70%、尖峰时段上浮100%、深谷时段下浮90%。
峰谷价差拉大有何意义?先见能源联合创始人沈贤义指出,峰谷价差进一步拉大,对用电行为的激励作用会更强。“比如由于夜间的电价比较便宜,夜里就会有更多的人用电。与此同时,分时电价的价差拉大也有利于储能推广。”沈贤义向记者分析,若分时电价的价差够大,低峰时段储能高峰时段放电就能形成盈利模式,从而进一步激励储能业务的发展。
充分考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此外,上述山东分时电价文件还指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要根据山东电网电力供需状况、系统用电负荷特性、新能源装机占比、系统调节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时段,并以年度为周期提前公布未来12个月峰谷时段情况。
“每年由电网企业提前公布下一年度的分时时段,相当于把最了解电力系统曲线的电网企业给调动起来了。”国网能源研究院价格研究室主任张超认为,随着产业升级转型、民生用电增长,电力用户的负荷曲线也在加快变化,峰谷时段一年一调能够加强分时价格机制和净负荷的关系联动。
同时,张超分析,发电侧新能源占比越高,对净负荷的影响也会越明显。“比如,山东根据本省的净负荷等特征,将深谷电价设置在白天。山东的光伏装机占比大,白天太阳光充足时,净负荷曲线形成谷段,深谷时段下浮90%,相当于只要基础电价的10%。这是新能源影响下的一个典型特征。”张超认为,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背景下,各省正大力发展新能源,更多地方的分时电价将会出现与山东类似的设计。
“未来的新型电力系统下,应在平段及谷段尽可能让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出力发电。在保供的关键时期,再让火电、水电这样的可控可调节电源支撑电力稳定供应。这也需要电网对整体电力需求及自身供电能力有合理的预测,并兼顾调剂新能源与传统能源的协同或互补。”盛世景智能产业投资总监吴川进一步分析。
与电力市场的衔接待加强
业内专家认为,分时电价应与市场进行衔接。“目录分时电价严格来说仍属政府定价范畴。无论执行方式多么灵活,仍然不由市场形成。”张超坦言。
张超进一步分析称,电力系统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实现能源转型与电力保供。那么,应该如何实现呢?“这就要求用好市场机制,市场具备自发找到最低成本的作用,分时电价未来的发展方向,一定是以更健全的市场定价方式来更准确、及时地反映电力时间价值。 ”张超说。
对此,沈贤义表达了类似观点。“目前,我国已经有第一批及第二批现货市场试点,在具备条件的地区,电网企业应停止面向工商业用电的代购电业务。”
此外,统一设定的分时电价会令用户无法准确感知电力的时间价值。业内专家认为,目前统一设定分时电价这种行政辅助手段很有可能也只是过渡性的政策。“电力零售侧应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分时电力也应由售电公司来制定套餐进行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