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青海省发改委和青海省能源局一连发布了三份氢能专项文件,分别是《青海省促进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青海省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青海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
虽然青海有大量风光项目和优越条件,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和土地资源为构建“可再生能源—绿氢”产业链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而且也已经有华电集团、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在青海建设了一些氢能示范应用项目,但是不得不说,青海省针对氢能的动作不是很快。不过一旦有动作,青海的动作也很迅猛。这次一口气三份文件,从中长期和近期规划以及从行政角度给予的大力支持统统列出。
青海省已经喊出了“中国氢海”的口号,将把青海建成国内重要的绿氢规模化供应基地、电氢耦合发展示范基地、多领域应用基地、关键技术创新基地、先进装备制造基地,构建氢能产业一体化发展格局。今后也将在这一领域持续深耕。
目标:三段论持续有效
《青海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中将氢能产业发展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具体发展目标如下:
近期(2022-2025年):氢能产业培育初见成效。到2025年,绿氢生产能力达4万吨左右,建设绿电制氢示范项目不少于5个,燃料电池车运营数量不少于150辆,矿区氢能重卡不少于100辆,建设3-4座加氢示范站(包括合建站)。在化工、冶金、能源等领域开展绿氢示范应用。引进或培育10家氢能企业,绿氢全产业链产值达到35亿元。
中期(2026-2030年):氢能产业成长期。到2030年,绿氢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绿氢在储能、化工、冶金、天然气掺氢管线等领域示范应用取得实效,氢能汽车规模超过1000辆,加氢站(包括合建站)超过15座,力争建成1个园区内天然气管线掺氢示范项目。引进或培育50家氢能企业,绿氢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60亿元。到2030年底,燃料电池动力系统成本降至3000元/千瓦。
远期(2031-2035年):氢能产业壮大期。到2035年,绿氢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吨,实现绿氢在工业、交通、能源等领域大规模应用,远距离纯氢外输管道规划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引进或培育氢能企业超过100家,绿氢全产业链产值达到500亿元。
与其他省份相对比,青海从一开始就将纯氢外输管道建设放在最先考虑的要素。另外在应用场景中,也有一项因地制宜而产生的氢能应用场景:在草原防火、病虫害防治、离网光伏区综合能源解决方案等领域,可在果洛、玉树、黄南等地区开展氢能牧区应用示范。
格局:“一个品牌、一个中心、两个集群、三个基地、五个示范区”
从文件可以看出,海西、西宁、海南三地是青海的氢能建设重地。将以这三个区域形成优势互补、高效协同的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布局。
打造“一个品牌”。发挥资源、能源优势,科学布局氢能上下游产业,形成优势互补、高效协同一体化产业体系,推动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打造“中国氢海”品牌。
建设“一个中心”。依托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业等科研力量,成立绿氢创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围绕氢能全产业链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应用,组建氢能产业技术研发服务协同发展支撑平台。
谋划“两个集群”。依托海西州工业园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和海东市青海零碳产业园区,谋划建设绿氢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氢储能材料及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布局“三个基地”。依托海西州、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在西宁市、海西州、海南州布局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示范项目,打造三大绿氢生产基地。
推动“五个示范区”。有序分批开展配套氢储运、加氢站、氢能车等产业示范,在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东工业园区、零碳产业园建设氢燃料电池车运营示范区;在西宁市、海东市的物流园区和矿区等建设氢能重卡示范区;在海西州建设绿氢化工示范区;在海东市、海西州建设氢能冶金示范区;在玉树、果洛、黄南自治州建设氢能牧区应用示范区。
绿电制氢。近期充分发挥省内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势,以电解水制氢为主,同时充分利用盐湖化工、石油化工等副产氢气,为氢能发展提供综合氢源保障;中远期扩大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规模,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源源不断的绿氢。
高效储能。建立“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提升氢储能发电全流程效率的方式方法,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积极发展飞轮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多种新型储能方式,并与绿氢生产有机结合,逐步形成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氢储能等多种储能技术相互融合的储能体系。
规模储运。近期以高压气态储氢和长管拖车运输为主,探索天然气管道掺氢/纯氢管道输送、液氢储运等示范应用;中远期按照低压到高压、掺氢比例由低到高、气态到多相态(低温液态、固态、有机氢载体等)、纯氢到多元输送(纯氢+氨、甲醇、乙二醇)的方向逐步提升氢气储存运输能力,探索推进高效、智能氢气输送管网建设和运营。
多元应用。近期优先在绿氢化工、氢冶金、交通、混氢燃机发电、氢燃料电池发电调峰等领域开展氢能示范应用,并探索氢燃料电池分布式能源站在牧区、三江源保护区、无电区域推广应用;中远期将打造多元化氢能应用场景,全面推进氢能在化工、冶金、交通、电力、建筑等领域的应用。
产业聚氢。聚焦绿氢制、储、输、用等全产业链关键环节,以高效制氢、储氢、输氢及氢电耦合装备为重点,在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德令哈、格尔木等地区,积极培育氢能相关装备制造企业,打造氢能产业集群。
项目:门类齐全,超过其他省区
青海在风光发电方面占尽优势,不过青海绿电制氢项目并不多。2022年11月3日,“华电德令哈3MW光伏制氢项目”正式开工建设,这是青海首个绿电制氢项目。由华电青海公司投资建设,制氢规模600标准立方米/时,建设一座加氢能力500千克/天(12时)的加氢站,设置3套兆瓦级PEM电解水和20兆帕氢气充装系统。
中石化在青海的氢能项目只有一条加氢站新闻,2022年7月,青海石油与氢装上阵科技物流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开建青海省首座氢油电服超级能源中心项目。
显然聊聊几个项目对于青海远远不够,文件中列出了多个类型的氢能示范工程,布局详细清晰,对下一步工程落实有巨大推动作用:
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示范工程:
海西州:开展电解水制氢、用氢示范。建设德令哈光伏制氢项目、格尔木绿电制氢示范项目、新能源电站弃电制氢用氢示范项目、风光制氢合成氨示范项目等。
海南州:建设清洁供暖及制氢一体化项目。
海东市:建设氢装上阵(海东)碳中和物联产业园氢油电超级能源中心项目。
海北州:建设刚察光储氢一体化多能互补示范项目。
管道输氢、液氢储运示范建设工程:
在海西州、海南州等地区建设高水平液氢示范项目。
依托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管网、涩宁兰天然气管网支线建设天然气管道掺氢示范项目。探索至中东部发达省份的纯氢输送管道建设。
在海西州建设大型跨季节氢储能技术开发及示范项目。
化工领域氢能应用示范工程:
2025年前,在西宁甘河工业园区开展绿色航空煤油示范项目;在海西州、海南州通过招商引资开展电烯氢、二氧化碳制DMC、绿色甲醇、绿氨等成果转化类项目;
2030年前,在海西州开展绿氢合成绿氨项目、二氧化碳制甲醇项目;在西宁市通过招商引资开展氢能化工领域替代、合成绿氨项目;
2035年前,探索绿氢合成绿氨、甲醇、乙二醇、碳酸二甲酯(DMC)、三烯三苯及下游终端化工产品外送市场。
冶金领域氢能应用示范工程:
2025年前,通过招商引资开展电解铝、还原铁等冶金领域示范项目。
2030年前,在海西州建设富氢还原高炉生产线、气基直接还原竖炉等示范项目。
氢能交通示范工程:
2025年前,在西宁-青海湖-塔尔寺等重点旅游线路投放100辆氢能旅游大巴;在西宁市投放50辆氢能公交,运营线路3-5条,配套建设3-4座加氢站;在海东市零碳产业园等园区、部分矿区投放物流车、重卡车100辆左右;在沿黄流域布局“制氢—加氢—氢能游船”一体化项目。
2030年前,在城市公交、市政、城际客运、园区物流、厂矿运输等领域投放氢能燃料车约1000辆左右,运行线路达到10条,配套建设加氢站15座。
2035年前,全省投放氢能燃料车约3000辆左右,氢燃料电池公交及通勤线路达到50条。
能源领域氢能应用示范工程:
2030年前,试点实施氢混燃机发电项目、氢燃料电池发电调峰项目。
2030年前,推动东川、南川、德令哈工业园区、海东零碳产业园等地区晶硅产业绿氢替代示范。
奖励:面面俱到
在《青海省促进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出多项涉及财政方面的支持政策。
技术研发:对新认定的省部共建或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期内给予每年200万元的建设与运行经费支持,期限不超过5年;对评估为优秀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50万元的奖励支持;对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实验室连续三年给予不超过150万元、50万元的奖励支持;对业绩突出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和孵化器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鼓励绿电制氢: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依托大电网调节优势,支持制氢负荷稳定用电。支持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建设,对风光发电项目建设方案提出的制氢建设方案,制氢电量原则上不低于总发电量的80%,具体电量根据制氢转化效率及制氢成本进行动态调整。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的内部输变电工程由制氢企业建设,制氢站至主网的线路及相关配套设施由电网企业建设。风电、光伏发电配置制氢、储氢项目原则上等同于配置储能,制氢项目可优先消纳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支持氢储能参与调峰,调峰能力按调峰电量参与市场交易。
氢燃料汽车应用:设立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输车辆专用号段,对安装ETC的专用号牌、绿氢储运车辆省内高速公路通行(仅通行我省境内路段,且出入口均在我省境内)实施差异化收费,并对实施效果进行阶段性分析评估,截止日期到2025年底。鼓励各市州在公共交通、公务用车等方面优先使用氢燃料汽车,鼓励对氢燃料电池汽车减免停车费。鼓励大中型企业购置使用氢燃料电池汽车。落实国家对氢燃料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降低生产成本:积极引导纳入中长期规划的氢能项目与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通过推进带曲线分时段电力中长期交易、缩短交易周期、增加交易频次等手段,以市场化方式努力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加大资金支持:引导财政专项资金向氢能产业倾斜。采取后补助、奖励和贷款贴息的方式,对氢能企业重大项目投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给予支持。对符合《青海省重大项目融资贷款直通车管理暂行办法》(青发改项目〔2021〕712号)相关要求的氢能产业项目,按一年期LPR(贷款基础利率)给予不超过贷款利息30%的贴息补助。对引进的氢能产业项目,根据投资额度,给予一定奖励或补助。鼓励本地企业积极申报国家氢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项,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多元化资金保障。
税收:在青海注册成立的氢能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我省民族自治州、自治县注册成立的氢能企业,民族自治州、自治县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