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工业节能监察行为,进一步抓好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8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2月1日期开始施行。出台《办法》,旨在理顺工业节能监察职责分工,健全工业节能监察体系,为各级工业节能监察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办法》主要明确了工业节能监察的含义、职责分工、实施主体和内容,规范了工业节能监察实施程序及处置措施。
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是贯彻国家“双碳”战略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节能降碳、绿色发展的具体行动,也是督促工业企业落实节能法律法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保障。下一步,自治区工业节能中心将按照《办法》要求,扎实开展工业节能监察,有效遏制违法用能行为,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促进我区工业绿色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