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氢能源公司首席执行官Jorgo Chatzimarkakis在回应欧盟委员会期待已久的可再生氢定义时说:“一个远非完美的监管总比没有监管强。”
2月13日,经过三年的工作,欧盟委员会通过两项授权法案提出了可再生氢的定义规则。
其中一项法案规定,包括氢气在内的非有机来源的可再生燃料(RFNBOs)只能在可再生能源资产发电的时间内由额外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厂生产,并且只能在可再生能源资产所在的地区生产。
第二法案提供了计算RFNBOs生命周期温室气体(GHG)排放的方法,考虑了上游排放,从电网获取电力、处理和运输时的相关排放。
当所使用的电力的排放强度低于18g C02e/MJ时,氢也将被视为可再生能源。从电网中获取的电力可以被认为是完全可再生的,为核能氢气打开了大门。时间和地理颜色标准将适用。
许多人称赞这是欧洲氢能行业的里程碑时刻,而另一些人则声称,严格的规定将使氢能更加昂贵,能源市场的参与者一直在对这项立法做出反应。
欧洲氢能源公司首席执行官Jorgo Chatzimarkakis说:“一个远非完美的监管总比没有监管强。最后,行业和投资者都有了明确的目标,欧洲可以启动可再生氢市场。”
欧洲氢首席执行官补充说,这些法案出台的时机非常关键,因为美国根据《通货膨胀减少法案》为清洁氢生产制定了“非常高的基准”,其生产税收抵免。
然而,该行业协会表示,“这些严格的规定是可以满足的,但将不可避免地使绿氢项目更加昂贵,并将限制其扩张潜力,降低规模经济的积极影响,并影响欧洲实现RepowerEU目标的能力。”
欧洲氢能补充说,政府在支持氢行业和缩小可再生氢和传统氢之间的价格差距方面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极光能源研究公司氢气高级助理Dilara Caglayan表示,授权法案对欧盟的氢气雄心来说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
“总的来说,这些法案比以前的提案更宽松,表明欧盟支持氢能市场,并听取了之前授权法案的反馈,”Caglayan说。
她指出,该法案的一个关键补充是,只要电网电力的碳强度低于18g CO2e/MJ,就可以用于制氢。他说:“电解槽不需要连接到新的可再生能源资产,就可以被定义为生产可再生氢。换句话说,现在有从现有/旧的可再生能源资产中生产可再生氢的空间。”
德国电解液制造商Sunfire GmbH首席执行官Nils Aldag在领英上表示:“欧盟委员会通过RED II授权法案是欧洲氢能工业的一大步,因为它使我们更接近一个明确和可预测的绿氢监管框架。”
Aldag补充说,这些法案将有助于解开电解项目的投资决策,“到目前为止,该项目缺乏监管透明度。”
另外,非政府组织“全球见证”(Global Witness)将该草案称为“绿色洗涤的黄金标准”,该法案允许用煤炭或化石燃料发电厂的电力生产绿氢。
全球见证组织高级气体活动家多米尼克·伊格尔顿(Dominic Eagleton)表示:“欧盟委员会计划用化石天然气或燃煤电厂发电来制造所谓的‘绿色’氢气,这无疑是‘绿色清洗’的黄金标准。”
伊格尔顿补充说:“用可再生能源的氢气取代欧洲管道和锅炉中的化石天然气的计划根本行不通,因为没有足够的氢气供大家使用。因此,欧盟委员会不但没有承认失败,反而开始否认。取代天然气的唯一方法是大规模推广可再生能源和节约能源。”
莱茵集团首席执行官Markus kreber在领英上表达了他对这些提议的“复杂情绪”,他说:“该行业现在已经有了一个框架,在最初几年至少有一些灵活性,可以开始加速氢经济和能源密集型过程的脱碳。”
尽管克雷伯指出,这些详细的规则在中期“限制了可再生氢”,他评论说,“从2028年起,绿氢只能与新建的、无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工厂的电力同时生产,”他说,这限制了电解槽的生产,增加了国内氢的成本,并使欧盟处于竞争劣势。
他总结道:“从长远来看,如果欧洲要实现其气候目标并保持竞争力,就需要一种全新的方法:少一些官僚主义,多一些实用主义。”他继续注意到美国采取的分级支持绿色和蓝氢的方法。
尽管人们对拟议的法案反应不一,但总的感觉是,这似乎是欧洲氢气在增加透明度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尽管可能不完美。目前还不确定这些规则是否会生效,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将在决定接受或拒绝之前,对该法案进行最长4个月的审查,没有修改法案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