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给上游供气企业设定了完成时限,也给保供立下“军令状”,要求各级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前组织完成今年上下游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并要求上游供气企业与城燃企业单独签订民生用气合同。
▲中国石化文13西储气库注采站,操作人员对站场工艺流程进行调整。马洪山/供图
2022年,天然气价格高位震荡,城燃企业采购天然气成本增加。高气价下天然气成本顺价不畅,致使部分城燃企业保供乏力,个别“煤改气”地区出现居民用气限供、停供。
针对上述供气问题,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组织签订2023年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的通知》(下称《通知》),给上游供气企业设定了完成时限,也给保供立下“军令状”,要求各级有关部门原则上于2月底前组织完成今年上下游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时间较往年有所提前,并要求上游供气企业与城燃企业单独签订民生用气合同。
国家发改委还要求各地政府及时兑现承诺的资金补贴。在采暖季结束后,依法依规进行价格调整,合理疏导成本。而对于城燃企业弃供、停供的情况,地方政府必须时刻做好无条件兜底保供的准备。
受访人士均表示,中长期合同是稳定整年供需关系、做好天然气保供的基石,科学合理有序地组织上下游天然气签订工作十分必要。各方还需通力合作,力保供应。
“军令状”提前下达
“《通知》年年都有,因为合同的签订关乎一整年各地、各类用气的气价和气量。往年通常要求5月底前完成合同签订,今年的要求时限比以往更紧了。” 博轶咨询总经理杨常新说。
“相较而言,今年的《通知》不仅从性质上进一步明确了农村‘煤改气’的民生用气属性与地位,同时还明确要求上游供气单位必须足额保供,对居民用气和农村‘煤改气’用气需求合同实现全覆盖,其指向性更明确,要求也更详细具体。”杨常新表示,“这也意味着要优先保障居民用气,且数量要核准,不能乱报。”
受访的大部分城燃企业向记者反映,今年的截止时间较往年提前,但一切还在准备当中。“目前我们把需求上报给了上游企业和政府,以便统计需求气量以及准备垫付资金。不过,据我们了解,‘三桶油’也在跟政府协商今年的气源分配。我们将尽量准确地预测和判断供需状况、供应价格以及收益,加强协调能力。”北方某城燃企业相关人士说。
气库资讯董事长兼首席信息官黄庆表示,此次合同签订主要围绕居民用气展开,非居民用气合同大约会在三四月完成。“在保价方面,《通知》要求上游供气方要对‘煤改气’用气执行居民用气价格。这对企业具有警醒作用,有利于天然气保供稳价。”
“去年国内天然气消费量同比下降,今年天然气消费有望回归正增长,但涨幅不确定性比较大。加之国外天然气价格持续波动,整体供需情况也有不确定性。在此背景下,民生保供是唯一确定的事情,所以,国家发改委以居民用气为中心,提前考虑民生保供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郭焦锋说。
在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后,多个省市也陆续发布相关文件和要求。
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在国家发改委文件基础上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民生用气合同签到位,确保城燃企业对民生用户需求合同全覆盖,确保对城燃企业民生用户合同签约监管,对于不及时或拒不录入已签订合同信息的设区市和企业,将严肃通报约谈。
兼顾保供与盈利
对于今年的供应情况,清燃智库预测,我国的天然气供应或反弹5.8%,至3924亿立方米。国内产量增加、中俄东线供应增长及新进口LNG长协履约是供应增加的主要来源。美国自由港恢复运营或增加我国现货进口,有可能导致进口LNG出现降价的情况。
同时,我国LNG槽车供应或小幅增加7%,至3176万吨,在进口LNG供应增加有限的情况下,随着国内新项目的投产,国产LNG占比有可能进一步提升。
“这也意味着今年国内天然气供应不会特别紧张,但仍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总体来看,天然气供应端在不断增加,而需求端需静观其变。价格方面,今年价格与往年相比差不多,管道合同价甚至有可能略微上调,LNG平均价格可能没有去年高。”黄庆指出。
业内人士指出,无论供应情况和价格走向如何,天然气上下游顺价机制并未完全理顺,根本问题仍待解决。
“国内天然气价格调整速度缓慢,各地调整步伐不一,气源成本增加对终端消费市场产生较大影响。城燃企业和工业用户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尤其是居民用气价格受政府管控,上游价调整后难以向下游传导,加剧了城市燃气企业的经营负担。” 上述北方某城燃企业相关人士说。
量与价的博弈,让城燃企业天然气保障陷入困局。
“长期以来,我国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这不利于天然气市场的健康发展。去冬今春个别地区的限供停气,并非上游资源供应不足,其根本原因是上下游在合同签订、价格机制疏导、供需平衡等环节存在一些问题,价格才是主要因素。”郭焦锋说。
“可以说,天然气产业链发展不均衡是症结所在。我国天然气产业发展时间短,缺乏明确规划,价格体制不完善,配套储气设施仍存短板。因此,更需要在天然气产业链的发展过程中,根据其构成系统规划上下游市场,保证供需协调以及价格体制优化,这样才能促进天然气市场的有序发展。”郭焦锋补充说。
亟需理顺顺价机制
业内人士指出,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之下,今年上下游的气源合同签订正受到前所未有的监督和关注,为推动燃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土壤,将大大促进燃气市场高质量发展和“双碳”目标的实现。
杨常新表示,签下“军令状”就需要拿出真本事,但是从解决气源角度来说,城燃公司虽然没有特别好的“招数”,但也并非无解。
“一些大体量公司,可以通过自己建设接收站,降低对‘三桶油’气源的依赖度。但是接收站到岸价格也是跟国际LNG价格挂钩。中小城燃企业明显实力不足,他们通过联合组团集中解决气源采购和协调。”杨常新说,“还有一些省市代购代销的模式也可以借鉴。”
例如,江苏就发布了关于冬季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鼓励天然气经营企业积极组织气源保供,按照用户自愿委托的原则,对合同购气量以外的气量实行代购代销价格政策。代购代销销售价格是代购天然气实际采购价格再加一点配气价格。
江苏的做法并非首创。2021年,山东省发改委就对合同外购气量实行“高进高出、低进低出”政策。“这种做法就是鼓励用户自行委托城燃企业采购相应气源,非居民用户借助城燃企业的相关渠道进行气源采购,同时由城燃企业提供管输服务并收取配气价,降低了城燃企业的保供压力。” 上述北方某城燃企业相关人士说。
“顺价机制未完全理顺,这是一个遗留问题,需要地方政府去疏导。北方的一些城燃企业需要做好低价气源的储备和综合利用,也可以学习南方一些盈利能力较好、综合实力较强的城燃企业,成立气源协调中心,保障天然气供应和价格灵活性,提高气源协调供应能力。”黄庆说。
郭焦锋表示:“尽快全面理顺天然气价格,仍然是今后一段时期天然气价格改革的重点任务。随着我国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建立健全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应成为当前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