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总统新闻秘书佩斯科夫称,俄罗斯不承认G7国家设立的任何石油限价,努力不对自己造成损害。
佩斯科夫在回答记者有关克宫如何看待美国关于G7国家对俄罗斯石油设定的限价“运行良好”的声明的问题时说:“另一方面,我们当然采取了自己的措施。当然,我们不承认限价……。我们在努力确保这一制度不会损害我们自己的利益。”
佩斯科夫补充称:“一方面,它们(G7国家)设定了限价,而另一方面,根据现行实践的现有价格水平,似乎没有什么限价。”
西方国家的石油制裁自12月5日起生效,欧盟不再接受俄罗斯通过海路运输的石油,七国集团成员国、澳大利亚和欧盟已经将通过海路运输的石油价格上限设置在每桶60美元的水平,禁止运输更昂贵的石油和提供保险服务。俄罗斯则规定,从2023年2月1日起,如果合同直接或间接规定使用限定极限价格的机制,那么就禁止向外国人供应石油。
自2月5日起,针对燃料的制裁生效,欧盟禁止进口俄罗斯石油产品,同时欧盟国家和七国集团对其设置了价格上限。以原油溢价交易(柴油)的俄罗斯石油产品,上限被确定为每桶100美元,以原油折扣交易的石油产品(重油),价格上限为每桶45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