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浙江省经信厅、浙江省发改委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对氢能领域提出的内容如下:
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微电网建设,鼓励工厂、园区加快屋顶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系统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
加快节能降碳技术攻关。以新能源、新材料、氢能、高效储能、综合能源优化利用、再生资源利用、减污降碳协同、碳捕集封存利用等领域为重点,集中优势资源推动绿色低碳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和相关设施装备攻关,形成一批原创性引领型科技成果。
推进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动限制类设备转型升级,实现工艺流程结构转型和清洁能源替代。鼓励发展优特钢产品和钢铁新材料,提高钢铁产业链附加值,积极探索氢能冶炼、氧气高炉、非高炉冶炼及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体化等突破性低碳技术应用。
引导石化企业转变用能方式,大力推动天然气、电力代替煤炭。调整原料结构,控制新增原料用煤,拓展富氢原料进口来源,推动原料轻质化,落实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
加大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大力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强化整车集成技术创新,提高新能源汽车产业集中度。加快充电桩建设及换电模式创新,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量力争达到60万辆。大力发展绿色智能船舶,加强船用混合动力、电池动力、氨燃料、氢燃料等低碳清洁能源装备研发,推动内河、沿海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加快新一代绿色智能船舶研制及示范应用,提升国际航行主力船队绿色智能水平。积极发展电动无人机等新能源航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