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提请会议审议。
《报告》指出,2022年四川省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全部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环境空气状况方面,2022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初核达89.3%,PM2.5平均浓度31微克每立方米,PM2.5达标城市和达标县(市、区)实现“双增加”; 水环境状况方面,地表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全省203个国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202个,占比99.5%,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100%;土壤环境状况方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重点建设用地安全有效保障。
《报告》明确,2023年,全省将加快健全生态环境法规,加快制定土壤条例、噪声条例、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积极探索普法新模式,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全力保障成都大运会环境空气质量。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力争2023年国省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69%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碳达峰碳中和及绿色低碳转型方面,今年全省将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加快建设全国优质清洁能源基地和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同时,2023年将新增投产光伏发电 350万千瓦、风电130万千瓦。深入推进国家天然气(页岩气)千亿立方米级产能基地建设,力争天然气年产量达到540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