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华市水利局印发了《金华市水利渔业局关于推进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根据计划要求,今后三年(2018-2020年),全市将掀起新一轮的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高潮。到2020年底,全市国有且装机1000KW及以上的水电站,必须全部完成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有条件的股份制、集体和个私电站也要按照创建标准积极创建。
为了更好地发挥小水电在节能减排、改善民生、修复生态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小水电科学发展,根据《水利部关于推进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小水电站绿色发展调查摸底的通知》文件以及在金华召开的全国绿色小水电建设工作现场会议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出台了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主要做法和工作要求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金华市水利局成立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绿色小水电站创建的指导工作。各县(市、区)水务局也要加强对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也将成立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地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绿色小水电站创建三年行动方案。
认真开展电站绿色发展情况调查摸底,积极组织符合创建条件的电站开展创建和申报。要规范创建程序,严格把关,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大改造力度,保证基本生态下泄流量。
金华市积极推进增容扩效(生态)改造。2014年以来,金华市累计投入7224万元(其中争取省级以上资金1685万元),对安地一级电站、河盘桥电站等117座小水电站进行技术改造,其中实施增效扩容(生态修复)改造34座。
通过生态改造,新建改建生态流量泄放闸孔16处,新建生态堰坝2个,修复河流16条,修复减脱水河段18公里,有效改善了电站下游河岸环境,保障了下游生产生活和景观生态用水。
另外,金华市积极推进“问题电站”有序退出。重点对装机小于1000KW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不能落实生态流量且没有综合效益的等“问题水电站”实行有序退出,2014年以来,该市累计退出(报废)小水电站42座。同时,对通过改造后枯水期不能完全落实生态下泄流量的水电站,要求丰水期在保障生态下泄流量前提下发电运行,枯水期停止发电运行。
三是强化政策引导、建立补偿机制。
金华市本级于2017年建立了市本级4座水库生态放水及放水后发电损益补偿机制。并正在向全市推广,积极探索绿色小水电发展的生态补偿机制,合理补偿以生态环境保护为目的进行季节性限制运行的小水电站的发电损失。指导各地水利部门主动与当地发改、财政、治水办等部门对接,争取建立绿色小水电站创建专项基金。
四是制定“一站一策”的创建实施方案。
要求各地要根据不同电站的实际情况,对照水利部《绿色小水电评价标准》逐座电站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到人,制定“一站一策”的创建实施方案。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公众参与。
要求各地制定和完善绿色小水电发展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小水电站生态需水监测数据等信息要依法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在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活动中,有序增强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