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2023年4月18日报道,越南政府办公厅刚向工贸部长发出紧急通知,建议克服过渡性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项目定价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并要求在2023年4月15日前向政府总理汇报处理结果。
此前,越南工贸部部长阮鸿延于2023年3月20日也签发文件,要求越南电力集团紧急与过渡性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业主配合,在2023年3月31日前统一电价,早日将发电厂投入运营,避免资源浪费。
2023年1月9日,工贸部要求越南电力集团和相关投资业主紧急配合,统一电价,确保电价不超过工贸部发布的发电价格区间。
2023 年1月7日,该部将地面太阳能项目的最高价格定为每千瓦时1184.90 越南盾(5.05美分),浮动太阳能为每千瓦时1508.27越南盾(6.43美分),陆上风电为1587.12越南盾(6.77美分),海上风电为1815.95越南盾(7.75美分)。越南电力集团现在将使用这些上限价格与过渡项目开发商谈判上网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