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国电电力召开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开都河霍尔古吐水电站项目的议案》。
据悉,霍尔古吐水电站项目位于新疆巴州和静县境内,是新疆开都河中游河段规划“两库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三级水电站。该电站安装3台14万千瓦主机组和2台0.325万千瓦的生态机组,总装机容量42.65万千瓦。霍尔古吐水电站项目于2021年12月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核准,已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征地移民、环评等支持性文件。
霍尔古吐水电站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开都河公司投资建设及运营。开都河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公司持股55%,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新疆巴音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10%,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项目动态总投资36.63亿元,资本金比例3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按照动态投资计算,公司将向开都河公司拨付资本金6.04亿元用于霍尔古吐水电站项目建设及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