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全国26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实现正增长;工业用电增速高于全社会平均水平;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量均实现正增长,其中建材行业用电量实现较快增长。
一、全社会用电情况
1-4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281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其中,4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69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3%。
分产业看①,1-4月,第一产业用电量3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第二产业用电量186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第三产业用电量48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0%;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42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3%。
2022、2023年分月全社会用电量及其增速
4月份,第一、二、三产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12.3%、7.6%和17.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增长0.9%。
二、分地区用电情况
1-4月,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②全社会用电量分别为12684、5302、8511和1607亿千瓦时,增速分别为4.3%、3.0%、6.3%和4.9%。
4月份,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10.2%、6.7%、5.9%和12.1%。
分地区当月全社会用电量及其增速
1-4月份,除贵州、江西、湖南、北京和湖北外,其他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实现正增长,有16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依次为宁夏(12.6%)、海南(11.8%)、青海(11.7%)、西藏(11.2%)、甘肃(10.7%)、内蒙古(10.0%)、吉林(9.1%)、广西(9.1%)、河北(7.5%)、上海(6.6%)、山西(6.6%)、安徽(6.0%)、江苏(5.4%)、新疆(5.0%)、四川(4.9%)和黑龙江(4.7%)。
4月份,29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实现正增长,其中,增速超过10%的省份依次为:上海(36.8%)、吉林(24.4%)、海南(23.2%)、江苏(18.7%)、安徽(15.4%)、西藏(14.0%)、内蒙古(13.2%)、广西(11.8%)、河北(10.9%)、青海(10.2%)、甘肃(10.2%)和辽宁(10.0%)。
三、工业和制造业用电情况
1-4月,全国工业用电量183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5.3%。4月份,全国工业用电量47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8.7%。
1-4月,全国制造业用电量137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其中,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量合计76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③用电量29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4%;消费品制造业④用电量16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其他制造业⑤行业用电量15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1%。
4月份,全国制造业用电量36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1%;制造业日均用电量122.7亿千瓦时/天,比上年同期增加8.5亿千瓦时/天,比上月下降1.7亿千瓦时/天。其中,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量合计20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7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4%;消费品制造业用电量4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其他制造业行业用电量4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5%。
2022、2023年分月制造业日均用电量
四、高载能行业用电情况
1-4月,化工行业用电量18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建材行业用电量12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6%;黑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20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25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
4月份,化工行业用电量4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建材行业用电量3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7%;黑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52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8%;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6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
2022、2023年重点行业分月用电量情况
注释:
① 从2018年5月份开始,三次产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调整,为保证数据可比,同期数据根据新标准重新进行了分类。
②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③ 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9个行业。
④ 消费品制造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12个行业。
⑤ 其他制造行业为制造业用电分类的31个行业中,除四大高载能行业、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消费品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包括: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6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