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入做好流域水电综合监测及水能利用监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流域水电综合管理,在已开展的长江、金沙江、大渡河、雅砻江、乌江等流域水电综合监测试点工作基础上,深入做好流域水电综合监测和水能利用监测工作。
《通知》提出,提升监测平台覆盖范围,对主要河流、大中型水电站系统开展流域水电综合监测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协助做好流域水电综合监测及水能利用监测工作,提升水电站信息化管理水平,落实数据交换技术基础工作,会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研究落实安全、可行的数据对接方案,积极推动监测平台对接和数据报送工作。
《通知》明确,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加强监测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流域水电开发运行涉及的生态环境影响、水能资源利用、流域风险因素、移民安置和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等监测工作;提升监测平台运行水平,协助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数据分析能力建设;完善流域水电信息共享平台,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