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国家能源集团党组公布第二届文明单位考核结果,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蝉联集团公司精神文明建设最高荣誉,获得“文明单位标兵”“文明单位”双称号,是福建区域唯一一家“文明单位标兵”。
为扎实做好参选评比,该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第二届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文明单位测评43个基本指标和5个特色指标,逐条逐项梳理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创建情况,注重突出典型特色,深入总结创建经验,全方位展示企业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全面发展以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创建成果。最终被评为集团公司第二届“文明单位”,并因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引领示范作用明显,再次荣获“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成为集团42家单位之一、区域唯一的“文明单位标兵”。
近年来,特别是荣获集团公司首届“文明单位标兵”“文明单位”称号以来,该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集团公司“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发展战略,在福建公司党委的指导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将精神文明创建贯穿于安全生产、转型发展、改革创新之中,突出政治引领、强化组织保障、深化思想培育,坚持在氛围熏陶、典型示范、人文关怀和绿色环保、志愿服务、乡村振兴上持续发力,对照集团公司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要求,再接再厉、跳起摸高,文明创建再上新台阶,文明素养实现整体提升,为公司高质量
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证。公司连续四届蝉联“福建省文明单位”,先后荣获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全国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中国美丽电厂、福建省经济社会突出贡献企业、福建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集团公司先进基层党组织、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王凤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