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国能晋江热电公司峰安光伏项目顺利获得开工批复,标志着该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已具备了开工建设条件。
该项目位于福福建省晋江市安东工业区峰安皮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规划容量1.1988兆瓦。项目拟用该公司内B3B4厂房屋顶约1万平方米,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建设,以380伏电压接入厂用电系统。建成后,平均每年可提供电量125万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煤386.5吨,二氧化碳约8472吨,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为该公司提供清洁、优质、可靠的电力能源的同时,有效帮助企业节能减排、降本增效,为助力区域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开工建设的顺利批复为该项目依法合规施工奠定了坚实基础。该公司严格落实开工建设批复文件相关要求,精心组织、科学调度,加强工程建设期间的节点管控和安全、质量过程管理,严控工程建设风险,确保工程安全有序高质量投产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