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从在贵阳召开的全省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我省制定了贵州省2018年煤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实施计划,拟完成对10台燃煤机组节能改造、完成4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省环保厅在会上通报显示,2017全省按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机组5台,容量276万千瓦,进行节能改造机组7台,容量336万千瓦。
省能源局传达了2018年全省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实施计划:2018年我省计划对容量183万千瓦的4台机组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对容量492万千瓦的10台机组进行节能改造。同时,我省将逐步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
会上,省能源局、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分别与相关的8家发电企业签订了2018年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目标责任书。
省发改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张应伟表示,要深刻认识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举措。
张应伟还表示,我省要努力实现供电煤耗、污染排放、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三降低”和安全运行质量、技术装备水平、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三提高”,打造高效清洁可持续发展的煤电产业“升级版”;今年制定下达的节能改造和超低排放改造计划是刚性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各发电企业要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时间表、线路图、责任人,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务,同时要增加电煤储备和保障发电量;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组织协调、强化政策落实、强化目标考核,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我省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