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六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其中指出,《电焊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普通照明用LED平板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商用电磁灶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4年3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6年3月1日按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交流接触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4年1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6年1月1日按修订后的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显示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4年6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6年6月1日按修订后的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自2024年1月1日起不再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
国家发改委、原质检总局、原国家认监委2016年第14号公告中《交流接触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计算机显示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同时废止。
以下为原文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六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规定,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六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9月21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六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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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六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