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马耳他环境、能源和企业部发布《海上可再生能源国家政策(National Policy for the Deployment of Offshore Renewable Energy)》,这是马耳他第一个针对海上可再生能源的国家政策。该政策计划在距离马耳他海岸12至25海里范围内建立该国首个漂浮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场,并已选出六个地点作为设立漂浮式发电站的潜在区域。随着这项政策的出台,马耳他政府正在为进军可再生能源的新领域奠定基础。虽然马耳他的土地面积有限,只有316平方公里,但该国由于其位于地中海中心的战略地理位置,拥有超过70,000 平方公里的潜在专属经济区(EEZ),远超其陆地面积。马耳他政府自8月31日至9月30日期间对《海上可再生能源国家政策》开展公众咨询,之后将对公众反馈进行评估,并在国际范围征集投标意向书,从而确定投标入围短名单,并将要求进入短名单的投标方提交其投标方案。能源部长米里亚姆·达利(Miriam Dalli)表示,该政策旨在提供清洁、可负担的能源。达利表态消费者的利益始终是核心,并相信此类投资能够创造就业机会。
能源水利局工程师表示,目前马耳他的大部分能源来自化石燃料,仅10%来自可再生能源。在海上划定的六个区域是在与利益相关方进行初步磋商后确定的。纳入考虑的因素包括:机场缓冲区和港口通道、水产养殖场边界、海底电缆和管道、勘探油井和潜在的石油和天然气、捕鱼聚集装置区、海洋设施区域内海洋生物和鸟类物种、风力强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