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上午,山东省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坚持强基固本,勇于守正创新,多措并举推进全市煤矿高质量安全发展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宁市煤矿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济宁市共有煤矿44处,占全省煤矿数量的47.8%,分布在除梁山县、泗水县以外的12个县(市、区),从业人员约7.3万人,从事井下作业人员约4万人。核定生产能力7500万吨/年,其中省属煤矿21处,核定生产能力5767万吨/年;市属煤矿10处,核定生产能力926万吨/年;县属煤矿13处,核定生产能力807万吨/年。
目前全市一级标准化矿井建设27处,数量、占比均居省内产煤大市首位。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全市44处煤矿中36处煤矿先后实施了采掘工作面智能化改造,占比81.8%,累计投资70.77亿元,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202个、智能化掘进工作面215个;智能化开采量占比84.87%。付村煤矿、唐口煤矿、东滩煤矿和鲍店煤矿等4处煤矿通过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通过数量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