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审查指南》)和《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验收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验收指南》)。
《审查指南》指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农村电网巩固提升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一)项目已纳入当地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规划和滚动投资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所在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批同意。(二)项目建设主要目的是为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电力需求,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原则上不支持非必要入地电缆、专项电网智能化建设改造等项目。
《验收指南》指出,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原则上按照年度投资计划进行总体验收,一般应在投资计划下达后2年内完成。含110(66)千伏输变电工程的年度投资计划可适当延迟验收时间,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年。
以下为原文
关于公开征求《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征求意见稿)》和《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验收指南(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国家能源局组织对《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国能综新能〔2014〕617号)、《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验收指南》(国能综新能〔2013〕9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征求意见稿)》和《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验收指南(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至11月6日。请将反馈意见以传真形式发至010-81929501,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email protected]。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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