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可再生能源指令》的一部分,欧洲议会成员日前投票决定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的份额提高到42.5%。《可再生能源指令》是欧洲议会制定的一个管理推动经济发展的跨部门清洁能源发展的法律框架。
今年3月,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就该框架达成一致,旨在将欧盟的约束性目标从32%提高到32%。该法例已经获得立法会正式通过。
截至2021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在欧盟总能源发电量中的份额为21.8%。
将这一比例提高近20%的立法还要求欧盟成员国在不超过12个月的时间内批准开发新的可再生能源项目,例如光伏系统和风力发电设施,其前提是这些项目位于有利于安装和运营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的“可再生能源区”。
到2030年,预计欧盟的交通运输行业对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将减少14.5%的温室气体排放,该行业有望看到化石燃料被先进的生物燃料甚至被氢气所取代。
欧洲议会在几个月前批准了一项新法律,从2035年起禁止销售燃油汽车,旨在减少乘用车和商用车或货车的碳排放。
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还鼓励欧盟成员国努力实现可再生能源份额达到45%的目标。双方还决定,为可再生能源创新技术设定占新增装机可再生能源容量5%以上的指示性目标,并为跨境能源项目制定约束性框架。
这项立法建立在欧盟制定的“Fit for 55”一揽子计划的基础上,以确保欧盟在气候、能源、土地利用、交通和税收方面的政策与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净排放量减少55%以上的目标保持一致。这个新的目标也有望增加欧盟成员国清洁能源的生产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