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最近,盐城东台市供电公司前往东台市城东高新区开工建设的新能源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工地,检查刚投运的4台厢式变电站运行情况,巡查“临时用电”供电线路、开关设备,检测供电质量,努力让“临时用电”不等于“暂时用电”。
在一般人眼里,“临时用电”不就是“暂时用电”吗?只是字面表达的差异而已,一字之差,其实都是一个意思。实际不然,按照有关电力法规严格来表述,所谓“临时用电”是指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用电单位或个人应向供电所办理申请手续,经同意双方签订供用电协议并装设计量表计后方可用电。而施工现场的“暂时用电”,是指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及电气设备,随工程的动工而发生变化,或者需要临时性变更用电或设备检修、季节性用电用电负荷具有季节性特点,随着工作的竣工实时结束的一项电气工程。
盐城东台市供电公司聚焦服务重特大项目,建立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及挂钩服务机制,全过程跟踪服务客户,从申请报装、技术咨询等多个环节实施全流程服务,做到“临时用电”不等于“暂时用电”;他们主动对接高新区政府部门和晶澳项目负责人,跟踪了解供电需求,现场验收当天完成接电,最终提前12个工作日完成4台630千伏安变压器建设厂房的接电项目;他们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的指导和施工安全监督,对全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把“临时用电”的管理应纳入具体责任人的工作考核,保证临时用电生产安全运行。
由此,我们要象盐城东台市供电公司那样,牢固树立“临时用电”≠“暂时用电”的服务管理理念,确立“临时用电”原则后,就要认真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加强电气材料、施工用电照明、电气设备等管理,助力重点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