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的通知。其中指出,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组织事故调查组。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事故发生地国家能源局区域监管局组织事故调查组;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跨区域的,由国家能源局指定派出机构组织事故调查组。国家能源局认为有必要调查的较大事故,由国家能源局组织事故调查组。派出机构可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调查未造成供电用户停电的一般事故。
以下为原文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的通知
国能发安全规〔2023〕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为了规范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国家能源局制定了《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
2023年11月2日
附件: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