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仍存在大量历史遗留矿山待修复,绿色矿山建设理论与技术仍滞后于实践需求,亟需进一步创新。
作为矿业领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实践,绿色矿山建设在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生态修复治理等方面意义重大。自然资源部日前发布的《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23)》显示,2022年,我国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稳步推进,部署实施了“十四五”第一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立完善了绿色勘查标准体系。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1100余家 。
针对以煤矿为代表的绿色矿山建设,多位受访者近日向《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近年来,在相关政策支持推动下,我国在多地进行的矿山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实践成效显著。但当前,仍存在大量历史遗留矿山待修复,绿色矿山建设理论与技术仍滞后于实践需求,亟需进一步创新。
煤矿规模化开采引发环境负效应
在近日召开的第18届国际矿山测量大会上,国际矿山测量协会主席、中国矿业大学教授黄乐亭坦言,随着煤矿规模化高效开采技术应用,开采过程中引发的环境负效应正在加剧。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煤层埋藏较浅、采高较小、工作面推进较慢。本世纪以来,采矿技术主要为超长大面高强度综采,其采高大、推进快、采面大,高效开采矿井面临采场矿压大、覆岩保水难、瓦斯灾害多、生态破坏重等新问题。”黄乐亭解释。
国家能源集团科技与信息化部一级业务总监李全生也指出,规模化煤炭开采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突出。“煤炭开采会引起地表塌陷、水土流失、植被退化等生态损伤,规模化开采具有生态影响范围大、周期长、强度高、恢复难等问题,严重影响生态脆弱区的生态安全。”
数据显示,我国80%以上的煤炭产自黄河流域、北方防沙带等生态脆弱区。其中,黄河流域的山西、陕西、宁夏在我国煤炭产能中分别占比29%、16.6%、2.1%;北方防沙带的新疆、内蒙古在我国煤炭产能中分别占比9.2%、26.1%。
“生态脆弱区表土瘠薄、寒旱缺水、物种多样性少、抗干扰能力差,煤矿区的生态安全直接关系到北方防沙带、黄河流域等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李全生表示,“规模化高效开采极大保障了我国煤炭产能,但也加剧了生态环境损伤。”
绿色矿山建设成效显著
面对环境负效应,近些年来我国始终高度重视并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早在2008年,原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就明确发展绿色矿业的要求,提出要推进矿业经济区和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到2020年基本建立绿色矿山格局。
2017年,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明确绿色矿山建设三大目标:基本形成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构建矿业发展方式转变新途径,建立绿色矿业发展工作新机制。这是我国绿色矿山建设从理念迈向实践的坚实一步。
多位业内专家指出,在一系列顶层设计推动下,近年来我国在矿区生态保护科学研究和工程建设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在矿井水资源保护利用、塌陷地复垦、植被恢复、景观构建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各地各行业探索出多个矿山绿色开采、矿山生态修复的成功案例,为绿色矿山建设积累了宝贵实践经验。江苏省徐州市探索矿地融合的“贾汪模式”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据《中国能源报》记者了解,“贾汪模式”依托矿产开发与土地利用统筹规划,集成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复垦再利用、水土资源调控技术等,统筹资源开发利用、区域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实现城、矿、乡三位一体协同发展。徐州市潘安湖、安国湿地等煤矿塌陷区生态修复正是矿地融合模式的典型案例。
矿山修复之外,立足煤炭开采全生命周期、统筹减损开采与系统修复的煤炭生态保护型开采理念也在各地应用实践。
“煤炭生态保护型开采技术已在准东矿区、神东矿区、乌海矿区、宁煤矿区、蒙东矿区等生态脆弱区21座大型露天矿、55座井工矿成功推广应用,近三年节约生态修复费和煤炭增产利润约50亿元。”李全生说,以蒙东露天生态保护型开采示范工程为例,其中宝日希勒露天矿10530亩示范面积植被盖度由30%提至59%,胜利露天矿12940亩示范面积植被盖度由5%提至39%。
理论、技术尚难支撑实践需求
绿色矿山建设虽然成效显著,但目前,我国在相关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方面仍存明显短板,无法满足实践需求。
“当前,我国矿山生态修复任务艰巨。”矿山生态修复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雷少刚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一是有大量的遗留矿山要修复;二是要使自然修复与人工修复相协调,促进传统生态修复模式向更加系统、科学、精准的修复模式升级转变;三是大量矿山生态修复的责任意识还处于被动落后状态,甚至认为生态修复就是简单的短期绿化,忽视了地貌、水土等基本问题,满足不了矿区生态-社会-经济协同发展的要求;四是对矿山生态的扰动与修复缺少动态监管,导致生态保护修复主动性、及时性、针对性不足,动态智能的矿山生态修复监管机制亟待建立。
据雷少刚介绍,目前全国有包括煤矿在内的超200万公顷采矿活动累计损毁土地需要修复。根据国家关于生态文明战略的相关部署,2035年前应基本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涉及矿山约14万座,平均每年修复面积需达到12.6万公顷以上。
“绿色矿山建设的理论和技术一直在不停创新发展,但随着社会进步和基础条件提高,尤其是行业认知提升,就会发现这两个要素总是无法满足实践需求,诸多问题有待解决 。只有更进一步且持续的理论和技术创新,才能系统性地解决问题。”黄乐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