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测,2024、2025年国内海上风电新增并网有望逐步上升,达到千万千瓦等级。”日前,在2023中欧海上新能源发展合作论坛上水规总院预测。“2021年海上风电建设高峰期至今,全国海上风电逐年新增并网容量有所回降,2022年新增并网505万千瓦,2023年预计新增并网与2022年相当。”
随着用海、安全等一系列问题逐步妥善解决,海上风电市场有望稳中有升。据透露,广西、山东、海南、福建、上海、广东6省(区、市)已完成规划复函,江苏、河北、浙江、辽宁正在推进规划复函,广东、江苏、山东、浙江、福建、广西等区域一批海上风电项目逐步明确投资主体,陆续开展开发建设。
该人士表示,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是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鼓励内容。中国海上风电发展应坚定信心。
“总体来看,近海海域依然是‘十四五’期间我国海上风电开发的主要海域,‘十四五’后期近海海上风电场场址资源将趋紧,‘十五五’时期近海场址资源预计将开发完毕。”业内人士表示,随着近海开发空间趋紧,生态约束增强,深水远岸布局已经成为海上风电的必然发展方向。
当然,当前开发建设深远海海域存在一定难度。目前我国深远海海上风电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已发布的《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近海海域的海上风电开发,对于深远海海上风电在规划、核准、用海、建设等方面还缺少明确的政策依据和管理要求。
用海审批流程也未明确。按海域使用法相关规定,项目用海超过700公顷需报自然资源部审批。深远海规划场址规模较大且送出距离较远,超百万千瓦的规划场址大部分需上报自然资源部,整体流程较长。
在前期工作、设备选型、输电送出、施工建设、运行维护上,深海远海海上风电项目难度更大。
“技术创新和产业完善是支撑未来海上风电健康发展的关健。”业内人士表示,“建议加大海上风电原创性引领科技攻关,突破大容量风电机组、海上柔性输变电、漂浮式风电机组等关健技术,加强深远海海上风电工程技术装备自主创新示范应用。推动大容量风电机组主轴承、齿轮箱、新型叶片材料等创新研发,提高漂浮式基础、大型施工安装装备等技术水平,进一步降低造价成本,健全完善产业链。”
作为我国海上风电发展的重要方向,未来在海南东部、福建北部、浙江南部海域具备优先发展漂浮式海上风电的水深条件,开发潜力在1亿千瓦规模以上。有业内人士建议,加快推动漂浮式风电商业化示范。
在闽南、粤东等风资源优质区域,建议创新推动超大型海上风电机组示范应用,引领深远海海上风电提质降本。
为充分利用海洋空间资源,建议推动海上能源岛示范;开展海上风电与海洋油气田融合发展示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