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南通市电网工程建设保障工作的通知。
文件提出,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电网规划编制和修订等工作,做好与省级电网规划的衔接,推进用户接入、电源送出工程特别是重大产业项目配套电网工程同步列入电网发展专项规划。南通供电公司要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围绕新能源发展、需求预测、电源布局、大电网安全、智慧能源系统建设等电网发展重大问题和能源互联网发展、数字化转型、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等重大课题开展深入研究,坚持引导发展、适当超前原则,细化编制电网发展专项规划,切实保障规划编制质量。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与供电公司要加强联动,定期对接重大产业项目清单,切实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电需求,重点加强沿海前沿区域电网规划建设,及时滚动修编业扩配套规划,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
原文如下: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南通市电网工程建设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电网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电网工程建设保障工作,完善电网规划建设协同机制,及时协调和解决地区电力平衡及电网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营造良好电网建设环境,推动南通地区电网工程建设顺利开展、电力投资全额高效落地,顺利完成“十四五”全市电网规划建设投资超59亿元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电网工程规划水平
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电网规划编制和修订等工作,做好与省级电网规划的衔接,推进用户接入、电源送出工程特别是重大产业项目配套电网工程同步列入电网发展专项规划。南通供电公司要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围绕新能源发展、需求预测、电源布局、大电网安全、智慧能源系统建设等电网发展重大问题和能源互联网发展、数字化转型、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等重大课题开展深入研究,坚持引导发展、适当超前原则,细化编制电网发展专项规划,切实保障规划编制质量。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与供电公司要加强联动,定期对接重大产业项目清单,切实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电需求,重点加强沿海前沿区域电网规划建设,及时滚动修编业扩配套规划,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南通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加强各专项规划衔接
建立健全规划信息共享交互机制,定期会商会办,统筹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及交通、水利、电网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将11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规划方案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使电网发展建设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及交通、水利等专项规划有机衔接、同步实施。对刚性调整需求实行专项论证评估,专题明确所需费用来源。根据地区实际情况,优化新建变电站工程进站道路、临时场地等配套设施用地规划,保障电网投资有序落地。对未纳入规划但急需建设的电网项目(如重大项目业扩配套等),加快规划许可和用地报批等手续办理,各部门积极配合供电公司合理确定站址路径,依法依规调整各领域专项规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政和园林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南通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电网工程建设协同保障
南通供电公司应根据各专项规划衔接成果和年度电网实施计划,加强与市市政和园林局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对接,积极参与相关项目的前期研究论证工作,重点对电网工程红线范围内市政绿化项目的实施方案提出优化建议,统筹安排项目实施时序,尽可能做到电网工程与市政绿化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有效节约社会资源。各管线单位、电信运营商、轨道交通集团要大力支持输变电工程建设,积极配合开展管线迁移、地铁通道保护区内手续办理等相关事宜。各地要加强跨区电网项目建设的衔接配合,保障电网工程顺利实施。(南通供电公司牵头,市市政和园林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轨道交通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规划站址及线路通道保护力度,坚决打击随意占用、倾倒垃圾等违法现象。试点以规划红线为依据,在规划站址等区域安装临时围挡,应用远程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提高保障力度。(市城管局牵头,南通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明确组织领导机制
(一)成立南通市电网工程建设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研究解决电网工程规划建设的重大事项,适时组织对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指导,确保建设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规划协调组、用地保障组、工程推进组三个职能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详见附件。各县(市、区)和市各直属园区也要相应成立专项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建立电网工程建设领导专班,统筹加强对本地区电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完善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建立信息报送和共享制度,南通供电公司负责每年度通报全市电网专项规划及建设进展情况;各县(市、区)供电公司负责每年度通报本地区电网专项规划及建设进展情况;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向各组牵头部门及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附件:南通市电网工程建设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南通市电网工程建设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晓斌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凌 屹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兴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姜沁洋 市政府副秘书长
尹建勇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曹 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肖 树 南通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 员:朱琛凌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工程师
施桂林 市财政局副局长
胡国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瞿志军 市市政和园林局副局长
顾 斌 市城管局副局长
陈 宁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蔡 莉 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生强 南通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席宏建 市轨道交通集团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朱琛凌担任办公室主任,胡国军、王生强担任副主任。
规划协调组:负责编制和修订电网规划,保障规划编制质量,定期将重大产业项目用电需求纳入业扩配套规划。由市发改委牵头,成员单位为南通供电公司。
用地保障组:负责做好各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电网工程用地保障问题。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成员单位为市财政局、市市政和园林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南通供电公司。
工程推进组:负责做好与市市政和园林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轨道交通集团等部门定期衔接,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由南通供电公司牵头,成员单位为市市政和园林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轨道交通集团。
各职能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办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