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界网讯:12月2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
到2025年,城市公共充电服务网络功能完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优化,农村地区充电设施有效覆盖,基本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重点城市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力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农村地区实现充电站“乡乡全覆盖”、充电桩“村村全覆盖”,全省累计建成充电桩40万个以上,车桩增量比力争达到2:1。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通用开放、智能高效、业态丰富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合理利用城市道路邻近空间,坚持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相结合,围绕“两区”、“三中心”等城市专用和公用区域,因地制宜布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建设充换电一体化场站。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按照不低于30%的车位比例同步设计、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条件,到2025年底前,高速公路和在役普通国省道沿线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密优化,农村公路沿线有效覆盖,基本形成充电及时高效、出行保障有力的公路沿线充电网络。
严格落实新建小区固定车位100%预留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同时配建不低于固定车位25%的充电设施。2025年底前,各县市区均建有“统建统服”示范小区,居住区公共车位充电设施实现有效覆盖。
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底前,全省建成14个重点充电示范县(市、区)、200个重点充电示范乡镇(街道)、2000个重点充电示范村(社区),基本实现“市有示范县(市、区)、县有示范乡镇(街道)、乡有示范村(社区)”的目标,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