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国家能源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透露,截至2017年底,全国公告生产和建设煤矿4980处、产能43.6亿吨。
截至2017年底,全国公告生产和建设煤矿4980处,产能43.6亿吨,其中生产煤矿3907处,产能33.4亿吨;建设煤矿1156处(含生产煤矿同步改建、改造项目83处),产能10.2亿吨。建设煤矿中已进入联合试运转的230处,产能3.6亿吨。
从此次公告情况看,我国煤矿产能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煤矿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在此次公告中,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2061处、产能2.2亿吨,占公告煤矿产能总数的5.1%;30万吨/年及以上、120万吨/年以下煤矿1914处,产能11.0亿吨,占公告煤矿产能总数的25.3%;12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1005处、产能30.3亿吨,占公告煤矿产能总数的69.6%。大型现代化煤矿已经成为煤炭供应的主力军。
二是煤炭开发布局加速向资源条件好的地区转移。晋陕宁内蒙古四地公告煤矿1782处、产能29.7亿吨,占公告煤矿产能总数的68.2%。这些地区的煤矿普遍资源禀赋好、达产率高,对保障煤炭稳定供应的作用日益突出。
三是建成煤矿产能与产量基本匹配。截至2017年底,公告生产煤矿产能33.4亿吨,进入联合试运转的建设煤矿产能3.6亿吨,产能合计约37亿吨。2017年全国煤炭产量35.2亿吨,建成煤矿产能与实际产量基本匹配,建成煤矿产能总体上得到了有效发挥。
在公告的煤矿产能以外,还有部分煤矿尚未纳入公告范围。这些煤矿未公告的原因主要是证照过期、停产整改、虽已核准但其他手续不全、存在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行为等。对于这些煤矿,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相关企业依法依规完善证照、审批等相关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公告范围。
今年,国家能源局在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退出落后和无效产能,重点退出僵尸企业,继续退出开采范围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相重叠的煤矿,引导一批30万吨/年以下煤矿有序退出。二是加快释放优质先进产能,倒逼无效低质产能加快退出,提高煤炭先进产能所占比重。三是继续完善煤炭动态平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