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人民政府发布《辽宁华电丹东东港一期1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根据公示,辽宁华电丹东东港一期1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位于辽宁省东港市南部海域,离岸约50km,水深位于28m~34m之间。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00MW,拟布置84台单机容量为12MW的WTG260-12MW 型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一座500kV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66kV集电线路接入海上升压站,通过每座海上升压站升压后,由2回500kV海缆敷设登陆上岸,最终以1回500kV线路接至系统变电站。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华电(丹东) 海上风电有限公司。项目用海总面积为477.7455hm2,施工工期18个月,申请用海27年,工程总投资1034353.75万元。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海上风电规划初步成果的DD2风电场址,资源条件良好。该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国家及辽宁省大力推进风电发展的政策,符合辽宁省风电规划的相关要求,能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带动风电产业链的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能改善当地电网的电源结构,推动辽宁省风电事业的发展,符合我国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
此外,从微信公众号“华电辽宁”获悉,2023年12月,华电丹东海洋能源基地项目筹备处已取得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辽宁华电丹东东港一期1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文件,实现了华电集团公司在海上风电领域上新的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