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界网讯: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劣V类水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工作方案》。
《方案》提到,以已治理劣V类水体为重点,同时结合上级通报、各地动态排查发现的劣V类水体,以控源截污、清淤活水、河岸整治和生态修复为主要工程手段,强化排查摸底、水岸同治、巡查防返,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全区城乡劣V类水体存量清零,动态随清。
《方案》重点任务为,强化排查摸底,建立风险清单。坚持因河施策,科学落实治理。做好巡查监测,巩固治理成效。
工业污水治理方面,推进企业绿色化转型升级和入园集聚发展,推进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强化涉水企业监管,加强排污口监管检查,严禁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直排外环境。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持续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行动,加快污水厂提标改造和排水达标区建设,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管网排查检修,进一步提升污水收治能力。农业农村水污染治理方面,落实《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方案》,因地制宜分类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优先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管网难以覆盖的应建设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并强化运维管理,确保污水有效收集处置。
清淤活水方面,结合年度清淤计划,制定河道清淤方案,明确清淤范围、方量和处置等,实现生态清淤,提高清淤科学水平。加强淤泥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避免产生二次污染。注重河道水系活水畅流,疏通堵点、打通断点,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促进水体有序流动,有效增加河道的水环境容量和水体自净能力。生态修复方面,在保证河流基本功能,完成水体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的基础上进行生态化修复,通过采用人工增氧、人工湿地、生态护坡和配置水生植物等工程措施,利用植物体系构建生态缓冲带,有效拦截地表径流污染,重新构建稳定的生态系统。
全文如下:
苏州市吴江区劣V类水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全区“消劣争优”攻坚行动治理成效,建立健全消劣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劣V类水体动态清零和长治久清,推进水环境整体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深化河湖长制改革,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续巩固劣V类水体治理成效,不断提升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为全区幸福河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已治理劣V类水体为重点,同时结合上级通报、各地动态排查发现的劣V类水体,以控源截污、清淤活水、河岸整治和生态修复为主要工程手段,强化排查摸底、水岸同治、巡查防返,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全区城乡劣V类水体存量清零,动态随清。(水体控制指标按照苏市河长办〔2021〕29号文件《关于全面开展全市疑似劣V类水体摸底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执行)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排查摸底,建立风险清单
明确重点区域。出现过劣V类水体的区域、交跨界河道区域,工业企业、农业种植养殖和“小散乱”经营单位周边区域,生活污水治理空白区域,媒体曝光和信访投诉河道区域,以及其他容易形成劣V类水体的区域。建立风险清单。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对已治理易复发和排查新增的问题水体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形成疑似问题水体清单动态管理并定期更新。
(二)坚持因河施策,科学落实治理
各区镇、街道要对排查出的疑似问题水体,查明原因,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长效管理”的技术路线,科学编制“一河一策”方案,系统落实治理。工业污水治理方面,推进企业绿色化转型升级和入园集聚发展,推进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强化涉水企业监管,加强排污口监管检查,严禁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直排外环境。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持续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行动,加快污水厂提标改造和排水达标区建设,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管网排查检修,进一步提升污水收治能力。农业农村水污染治理方面,落实《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方案》,因地制宜分类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优先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管网难以覆盖的应建设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并强化运维管理,确保污水有效收集处置。开展农田退水治理试点,加快推进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落实高标准池塘改造动态全覆盖,建立健全高标准池塘长效管护机制。清淤活水方面,结合年度清淤计划,制定河道清淤方案,明确清淤范围、方量和处置等,实现生态清淤,提高清淤科学水平。加强淤泥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避免产生二次污染。注重河道水系活水畅流,疏通堵点、打通断点,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促进水体有序流动,有效增加河道的水环境容量和水体自净能力。生态修复方面,在保证河流基本功能,完成水体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的基础上进行生态化修复,通过采用人工增氧、人工湿地、生态护坡和配置水生植物等工程措施,利用植物体系构建生态缓冲带,有效拦截地表径流污染,重新构建稳定的生态系统。
(三)做好巡查监测,巩固治理成效
加强河道常态化管理,落实水面岸坡保洁、绿化养护、补水活水、设施巡查管养工作,明确责任人员,加强日常监督考核,加大经费保障。定期开展水质检测,以数据检验水体治理和日常管护效果。已治理水体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汛期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对检测数据出现超标或异常的,及时开展溯源分析整治,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夯实基层河湖长制工作责任,落实日常巡河护河,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巩固劣V类水体治理成效。针对上级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强化“举一反三”,推动同类问题彻底解决,实现全区劣V类水体“动态清零”。对已治理劣V类水体继续开展验收评估,形成闭环管理,确保达到水质指标要求和群众满意,严禁表面治理和虚假治理,禁止简单采用冲污稀释、一填了之等“治标不治本”的做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镇、街道是劣V类水体治理责任主体,要按照“项目化推进,清单式管理”要求,制定持续打好劣V类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分工任务,落实有力举措,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坚决守住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全力以赴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加强考核问效
持续将劣V类水体治理管护纳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并列入河湖长制、污染防治攻坚、提质增效“333”行动等专项督查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区河长办、区污防攻坚办采取专题会议、定期通报、帮扶指导等方式加强调度督导。对治理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总结典型经验,推广成功做法。对治理不力的地方和突出问题,根据新增或反弹水体个数、面积、影响等因素,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曝光通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
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利用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增强全社会对河湖治理保护的责任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积极妥善舆情应对,针对群众举报、媒体及舆情曝光的疑似问题水体,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对情况属实的,即查即治,并将治理进展情况适时主动与群众、媒体对接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