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
文件提出:支持节能、节水技术改造,对年节能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含2000吨标准煤)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包括打捆项目),每节约1吨标准煤给予200元奖补,单个项目最高奖补500万元。
支持煤炭优质产能释放,提高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履约水平。优化电价政策,支持煤电企业提高发电出力。鼓励产业链重点企业与煤炭企业积极开展供需对接,高比例签订煤炭长期购销合同。
支持铁合金企业矿热炉煤气制备化工产品,支持碳捕集、利用、封存示范项目。对合理利用矿热炉煤气中的有效气体成分,达到二氧化碳零排放等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自实现销售收入年度起,5年内按销售收入的5%给予奖补,每年最高奖补500万元。
鼓励风电光伏项目利用露天矿排土场、采煤沉陷区土地。对于因采煤沉陷无法恢复的农用地,根据变更调查技术规程标准,符合变更条件的按现状调查,上报国家予以变更。
原文如下: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内政发〔2023〕3号)同时废止。
2024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