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金辉光伏项目和中电焦岗湖光伏项目在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土地证等审批手续情况下即违规开工建设。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农业发展局、旅游局还分别出具金辉光伏项目不在焦岗湖湿地范围、不在焦岗湖湿地公园核心区内的虚假证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在审批中把关不严,监管缺失。
对此,淮南市委、市政府进行整改。2023年4月1日下午,启动光伏拆除工作。截至6月中旬,中电、金辉两个光伏发电项目的光伏板桥架﹑桩柱和升压站全部拆除,共拆除光伏板256252块,光伏桥架128966米,桩柱40999根。中电光伏项目观鸟台、490米管护道路、站内出线线路1号塔、35kv送出线路已经全部拆除。
详情如下: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光伏发电项目违规侵占焦岗湖国家湿地公园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焦岗湖是国家级湿地公园,部分水域为芡实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022年7月现场调查发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下属淮南金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下属淮南中电焦岗湖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颖上聚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3处光伏发电项目违规侵占焦岗湖国家级湿地公园湖面超过3400亩,部分光伏项目还占用焦岗湖芡实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其中,金辉光伏项目和中电焦岗湖光伏项目在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土地证等审批手续情况下即违规开工建设。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农业发展局、旅游局还分别出具金辉光伏项目不在焦岗湖湿地范围、不在焦岗湖湿地公园核心区内的虚假证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在审批中把关不严,监管缺失。
二、整改实施主体
淮南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2023年6月底前完成。
2.对涉嫌履职不力、“乱作为”问题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2023年6月底前完成。
3.依法依规清理整治披露的违规建设项目。2023年底前完成。
4.举一反三,对焦岗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和焦岗湖芡实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四、目标任务
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到位;违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整治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3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湿地和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环委会会议、湿地和自然保护地领导小组会议等9次,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湿地保护法和全省加强湿地和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市领导约谈有关企业负责人2次,开展现场督导检查6次,由市政府副市长牵头成立市级工作专班,实行驻点办公、现场督查,加快推进问题整改。
2.拆除光伏项目。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毛集实验区联合下发了《关于对违规建设光伏项目限期拆除的通知》,要求企业立即启动自拆。2023年4月1日下午,启动光伏拆除工作。截至6月中旬,中电、金辉两个光伏发电项目的光伏板桥架﹑桩柱和升压站全部拆除,共拆除光伏板256252块,光伏桥架128966米,桩柱40999根。中电光伏项目观鸟台、490米管护道路、站内出线线路1号塔、35kv送出线路已经全部拆除。
3.完成生态修复。编制《安徽淮南焦岗湖国家湿地公园南北岸光伏拆除区域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5月29日省林业局复函原则同意后,我市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生态修复工程。目前,中电光伏项目拆除区域约1200亩、金辉光伏项目拆除区域约400亩生态修复工作已全面完成。。
4.严格责任追究。2020年7月,毛集实验区纪检监察工委给予时任农业发展局局长刘群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2020年11月,毛集实验区纪检监察工委给予时任焦岗湖景区管理处主任宋廷林同志党内警告处分;2023年9月,省纪委监委下达《关于淮南焦岗湖国家湿地公园违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问题责任追究案的问责决定》(皖纪〔2023〕122号),对淮南市委、市政府、毛集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等12家党组织(单位)及相关党员、公职人员予以问责。
5.完善长效机制。深刻吸取焦岗湖国家湿地公园问题教训,坚持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两轮湿地公园和重要湿地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共排查出湿地有关问题18处(其中焦岗湖5处),已全部完成整改。推深做实林长制、河长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对焦岗湖国家湿地公园的监督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公园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焦岗湖国家湿地公园专家咨询机制,聘请5位专家为专家库成员。制定了《焦岗湖国家湿地公园(芡实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焦岗湖国家湿地公园巡护制度》《焦岗湖国家湿地公园网格化管理制度》,设立界碑、界桩,成立巡护队伍,常态化的开展湿地巡护。在焦岗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保护湿地意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3427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