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宁德时代发布公告称,于2024年2月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毓群先生及李平先生的通知,双方经协商一致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终止协议》,决定解除双方于2015年10月23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
曾毓群与李平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宁德时代实际控制人由曾毓群、李平变更为曾毓群。本次曾毓群及李平均不涉及股份减持事项。
宁德时代表示,本次实际控制人变动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原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