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龙城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项目建设地址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北格镇。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现有主变规模2×1000MVA,本期扩建2×1000MVA,2台主变压器低压侧各安装2组60Mvar并联电容器组,1组60Mvar并联电抗器,新增2个220kV出线间隔,实施龙城—康宁/小店与龙城—汾东220kV线路调整倒接工程以及按建设规模涉及的全部电气、土建、建筑、暖通、水工、远动、保护、通信等内容。
项目总投资18758万元,其中资本金375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自筹,其余申请银行贷款。
原文如下: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龙城500千伏
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晋发改审批发〔2024〕31号
省能源局: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山西龙城500kV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的报告》(晋能源规字〔2024〕4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太原南部区域供电可靠性,满足新增负荷的供电需求,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文件,同意建设山西太原龙城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项目。
项目单位为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偿还。
二、建设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北格镇。
三、主要建设内容:现有主变规模2×1000MVA,本期扩建2×1000MVA,2台主变压器低压侧各安装2组60Mvar并联电容器组,1组60Mvar并联电抗器,新增2个220kV出线间隔,实施龙城—康宁/小店与龙城—汾东220kV线路调整倒接工程以及按建设规模涉及的全部电气、土建、建筑、暖通、水工、远动、保护、通信等内容。
四、项目总投资18758万元,其中资本金375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自筹,其余申请银行贷款。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项目无新增用地,原土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政地国用〔2016〕第20103号)。
六、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批复的招标方案。
七、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未完成报建手续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八、项目单位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做到节约集约用地,不得超标准用地;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落实安全评价制度,做好“三同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保证项目建设和生产期间安全生产。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变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项目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企业应当在2年限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申请延期,或者在同意延期的期限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接文后,请你局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
附件:山西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山西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
核准号:2024-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