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要求供气企业、城镇燃气企业和地方政府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帮助缓解冬季日益增长的天然气需求。
国家发改委上周印发意见,要求供气企业,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要拥有不低于其合同年销售量10%的储气能力;城镇燃气企业要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需求量的储气能力。
地方政府可在城镇燃气企业建设的储气设施中持股,包括在异地投资建设。
根据计划,这些设施应在2020年前完成,其中160亿立方米的储气能力在今年年底前建成。
这不包括国家发改委之前在今年2月份宣布的要求,它当时要求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建设总储气能力1亿立方米/天的储气设施。
在2月份的通知中,国家发改委还要求各省政府负责建设另外1亿立方米/天的储气设施。
今年3月,中石油宣布一项计划,将投资210亿元(29亿美元)在西南地区四川省和重庆市建储气库。新建储气库调峰能力将超过210亿立方米。
政府要求增加储气能力是为了应对去年冬季中国天然气供应严重短缺,这导致对一些公用事业企业中断天然气供应,促使一些天然气用户恢复使用煤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