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界网讯 日本一家法院周五决定允许关西电力公司运营的日本中部核电站的五个老化核反应堆继续运行,驳回了当地居民出于安全考虑而提出的暂停运行要求。
福井地方法院驳回了停止美滨核电站3号反应堆和高滨核电站1-4号反应堆的禁令,这两个反应堆都位于日本海沿岸的福井县。这些反应堆于 1974 年至 1985 年间开始商业运行。
审判长加藤康在做出裁决时表示,法院没有找到任何理由相信反应堆可能会遇到问题并危及居民。
加藤说,这些反应堆是根据2011年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后实施的更严格的抗震标准运行的,并且已经对反应堆位置的独特因素进行了适当的评估。他补充说,已经采取了运营此类老化设施所需的安全措施。
Mihama 的 3 号机组于 1976 年投入运行,并于 2021 年成为该国第一座在政府规定的 40 年服务期结束后运行的核机组,该服务期是根据 2011 年福岛危机后制定的规则引入的。
如果进行足够的安全升级,反应堆的服务期限随后将在2023年延长至60年或更长。
高滨的 1 号至 4 号反应堆于 1974 年至 1985 年间开始运行,其中 1 号和 2 号反应堆去年重新启动,这是自 2011 年灾难以来的首次。
对美滨第 3 号机组提出投诉的九名福井居民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该裁决“不公正”,而公用事业公司表示,其论点已反映在裁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