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日报网4月16日消息,当天,乌内阁通过《关于在燃料和能源综合体引入市场机制额外措施》的决议,决定自5月1日起对居民用电、气引入阶梯式价格制度。
用电量 民用电价格
200度以内 225苏姆/度
201—1000度 450苏姆/度
1001—5000度 675苏姆/度
5001—10000度 787.5苏姆/度
10000度以上 900苏姆/度
工业用电价格维持1000苏姆/度;暖气和热水供应企业及其他商业用电维持900苏姆/度。
冬季用电量
(11月至次年2月) 夏季用气量
(3月至10月) 民用天然气价格
500立方米以内 100立方米以内 650苏姆/立方米
501—2500立方米 101—2500立方米 1500苏姆/立方米
2501—5000立方米 1950苏姆/立方米
5001—10000立方米 2275苏姆/立方米
10001立方米及以上 2600苏姆/立方米
大型企业用气价格维持1800苏姆/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