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副总理陈红河近日签发“关于批准《2021-2030年国家能源总体规划和2050年愿景》实施计划”的第338号政府令。
政府令指出,《国家能源总体规划》涉及油气、煤炭、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产业,包括能源基础调查、勘探、开采、生产、储存、分配、使用等相关活动。2021-2030年能源产业投资需求约4.13-4.8万亿越盾(约合12-14亿元人民币),政府令明确要求,能源项目所有投资均使用公共投资以外资本。
政府令公布了能源领域重点和优先项目及其具体进度、能源潜在项目和其他项目。2021-2030年,能源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约9.3-9.7万公顷,2031-2050年约17.1-19.6万公顷。到2030年,海上项目面积预计33.48万公顷,到2050年约130-170万公顷。
政府令要求越南计划投资部制定吸引外国投资、官方发展援助资金和私营投资资金的机制政策,助力能源产业同步、平衡、可持续发展。要求工贸部牵头协调其他部门依法有效实施规划,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源供给,建立能源数据库,定期审查能源供需情况、能源项目实施进度,并提出能源供应调整方案;提供国家能源规划数据,充实国家规划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审查、补充和完善油气、煤炭、电力、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业的法律文件,助力能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