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深圳全民垃圾分类时代已经到来,如何利用法治思维推进全民垃圾分类?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 刘建国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专业委员会主任 陈海滨
10月9日,深圳市城管局邀请国内行业专家研讨深圳环卫发展规划,也探讨了近期关注度较高的外卖、快递垃圾问题。谈及深圳市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新思路新举措,行业专家们普遍表示肯定。专家们还表示,十分期待垃圾分类的深圳模式早日成型。
深圳先行先试推动立法,为国内其他城市提供经验
提问:在此次的《深圳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修编》专家咨询会上,深圳规划构建以垃圾分类为主导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规划纳入城总规,对垃圾分类进行顶层设计。《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在当前的垃圾分类实施现状下,深圳是否是全国首个对垃圾分类进行顶层设计的城市?此举意义何在?为垃圾分类立法是否有必要?
刘建国:立法肯定有必要。在垃圾分类实施情况较好的发达国家,因为有完备的法律体系作为保障,才能驱使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法律一能约束没有进行垃圾分类的人群,让其承担后果,二能激励市民积极进行垃圾分类。立法过程也是垃圾分类氛围塑造的过程。没有法律作为保障,很难推动垃圾分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