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陕西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关于中广核陇县二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批复文件显示,中广核陇县二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宝鸡市陇县东风镇、八渡镇,主要建设光伏电站和110千伏升压站,购置光伏组件、箱变等设备,以及配套建设光伏发电基础设备、变配电等工程。其中光伏电站占地面积约3590亩,容量为100MW,直流装机容量为124.4MWp。
该项目共安装218192块570Wp单晶硅双面双玻N型电池组件,逆变器采用300kW组串式逆变器,组件全部采用固定安装方式;110kV升压站中设置1台100000kVA自冷双卷有载调压升压变压器,110kV系统采用线变组接线,35kV侧接线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进线4回、出线1回,升压站站区设置站用接地变一台,其中站用变容量为315kVA。项目总投资501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8.8万元,占总投资的0.32%。
陕西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表示,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