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已经发布了两份关于如何根据生境和鸟类指令的要求使能源传输基础设施和水电能够运行的指导性文件。
作为欧盟自然,人与经济行动计划的一部分,已出版了两份指导性文件。
“指导文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以确保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不会对我们的物种,栖息地和Natura 2000地点造成进一步的威胁。通过允许参与可再生能源项目准备的每个人在过程中尽早考虑环境,他们将促进与自然界合作的项目,而不是反对它,“欧盟环境,渔业和海洋事务专员Karmenu Vella说。
这些指南主要供成员国主管当局,项目开发者,科学专家和顾问,Natura 2000现场管理人员,非政府组织和参与能源项目规划和批准过程的任何其他利益攸关方根据欧盟环境立法。
在“能源传输基础设施和欧盟性质的政策”提供的最佳实践和缓解措施,以帮助确保与电力,天然气和石油能源输配设施,活动与一般,特别是自然立法欧盟环境政策兼容的例子。因此,它将支持实施TEN-E法规。
东南欧和“水电海啸”
指导性文件“与欧盟自然法相关的水电要求”审查了水电活动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并通过一系列实践经验说明了如何在一系列不同条件下避免或至少减少这些影响。
根据SEE:2018年CEE Bankwatch Network更新的水电保护区融资研究报告,自2005年以来,在东南欧(SEE)的2,112个计划或运营的水电项目中,至少有735个保护区或国际认可的生物多样性价值高。报告调查了阿尔巴尼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克罗地亚,科索沃*,马其顿,黑山,塞尔维亚和斯洛文尼亚的局势。
该研究是对2015年SEE地区“水电海啸”融资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