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的公告》,将于2024年6月至9月在黑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
以下为原文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的公告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24〕37号),国家能源局将于2024年6月至9月在黑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
综合监管期间,如需反映上述6个省(自治区)内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在煤电规划建设、改造升级目标任务完成,电网公平开放接入服务,电网企业利用自然垄断优势向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可再生能源消纳,“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等方面问题的,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向我们反馈,我们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投诉举报电话:1239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