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新能源发布公告,6月14日,公司、大唐新能源香港及大唐海南订立合资协议,订约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以共同开发文昌储能项目。
根据合资协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00万元,其中大唐新能源以现金出资人民币236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0%;大唐新能源香港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475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5%;大唐海南以现金出资人民币2065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5%。
鉴于设立合资公司以推动开发文昌储能项目,符合国家和公司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项目接入方案清晰,不存在明显开发风险;项目开发建设符合海南省能源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地方政府支持力度较大,有利于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