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能源部副部长巴科多表示,截至2025年,一般拨款法案中应包括至少两到三个政府建设港口资金,以便在2028年前实现海上风电应用。海上风电需由专门的港口来提供设施维护和设备运输等服务。能源部正与港务局密切合作,并在亚洲开发银行的技术援助下,对10个港口进行可行性预研。
10个港口包括东民都洛省布拉拉考港、卡皮兹省库拉西港、阿尔拜省塔巴科港、西内格罗斯省普鲁潘丹港和圣卡洛斯港、八打雁省菲国家石油公司能源供应基地港口设施和巴万国际港口公司、三描礼士省苏比克港、伊洛伊洛省伊洛伊洛商业港口综合体和卡加延省艾琳港。前五个港口的可行性预研结果将于8月份公布,其余港口结果将于10月份公布。
菲能源部预计将于2025年上半年举办专门针对海上风电的绿色能源拍卖会,根据菲海上风电规划,菲可利用海上风电资源潜在容量约为63吉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