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本公司于2024年3-6月期间签订了若干项合同,合计金额约436.2亿元人民币。
其中,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与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大唐(兴海)新能源有限公司等签订了总计约14.3亿元人民币的储能设备销售合同;与海卫(乳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天津宝坻华电青龙湾新能源有限公司等签订了总计约30.7亿元人民币的风电设备销售合同。
全文如下:
2024-06-19 10:24 浏览:
公告称,本公司于2024年3-6月期间签订了若干项合同,合计金额约436.2亿元人民币。
其中,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与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大唐(兴海)新能源有限公司等签订了总计约14.3亿元人民币的储能设备销售合同;与海卫(乳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天津宝坻华电青龙湾新能源有限公司等签订了总计约30.7亿元人民币的风电设备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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