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下发2024年地方可再生能源补贴!

2024-06-21 09:53  来源:财政部  浏览:  

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你单位申请,现下达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尽快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电网企业或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企业,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应优先足额拨付至2023年底。电网企业应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按月将相关资金拨付至已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清单的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发电项目,并及时公开资金拨付情况。

二、资金支付方式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制度执行,具体金额见附件2。项目代码和名称为“10000017Z175060070001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科目“1100407节能环保”,支出列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6001 风力发电补助”、“2116002 太阳能发电补助”、“2116003 生物质能发电补助”,支出列2024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7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三、电网公司在拨付补贴资金时,应按如下原则执行:

一)优先足额拨付第一批至第三批国家光伏扶贫目录内项目(扶贫容量部分)以及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截至2024年底所发电量对应的补贴;

二)优先足额拨付2019年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的光伏项目以及2020年起采取“以收定支”原则确定的符合拨款条件的项目2022—2023年所发电量对应的补贴;

三)对于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项目以及国家认可的地方参照中央政策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项目,优先保障拨付项目2022—2023年所发电量对应补贴的50%;

四)对于剩余的其他发电项目2022—2023年所发电量对应的补贴,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

五)上述项目如为纳入补贴核查范围的项目,拨付资金时仅考虑其中合规项目清单内的项目或经补贴核查未发现问题的分布式项目;

六)上述符合拨款条件的项目如为2022年1月1日以后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拨付资金时可将其2022年以前年度电量对应的补贴考虑在内;

七)对于发电小时数已达到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补贴资金拨付至合理利用小时数后停止拨付。拨付资金已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应在后续电费结算中予以抵扣,抵扣资金用于补贴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

八)电网企业应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扣除厂用电外购电部分后按规定享受补贴。同时,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6〕623号)要求加强补贴资金拨付审核,杜绝掺煤等情况的发生。

四、电网企业应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20〕199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核减环境违法等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20〕591号)要求,按规定核减补贴资金。

五、为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电网企业应按年度对补贴资金申请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必要时可聘请独立第三方。省级财政部门和电网企业应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管,及时纠正审计以及各类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于涉嫌骗补及违规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项目,应暂停项目补贴资金拨付,待有关部门核实定性后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电网企业应在6月30日前将2023年及以前年度补贴资金拨付情况报送至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统计信息包括项目代码、项目名称、项目业主、装机容量、上网电价、补贴强度、拨付金额等。

六、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单位有关部门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附件3)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你单位应按规定及时上报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分配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

附件:1.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汇总表

3.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绩效目标表

财 政 部

2024年6月1日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相关推荐
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上升!

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上升!

据外媒报道,至2024年上半年,德国电力部门的化石燃料发电量与2023年同期相比显著减少,具体下降了19%。这一变化,与近年来德国积极推进的能源转型战略息息相关。尽管自2023年上半年以来,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有所增长,但增速相对缓慢,仅为2.1%。这一数据清晰地反映出,在德国工业生产面临低迷挑战的背景下,德国电力公司更倾向于通过削减化石燃料使用来实现能源转型目标,而非过度依赖可再生能源的增量。对化石燃料使用的削减,无疑为德国电力部门的减排...
07-05
欧盟可再生电力比例已达45%,核电23%!

欧盟可再生电力比例已达45%,核电23%!

根据欧盟统计局发布的报告,2023年欧盟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为121万吉瓦时,与2022年相比增长了12.4%。这样,2023年可再生能源占所有电力生产的44.7%。根据该报告,化石燃料发电量比前一年减少了19.7%,贡献了88万吉瓦时,占总发电量的32.5%。核电的发电量为62万吉瓦时,占欧盟发电量的22.8%,增长了1.2%。报告指出,2023年,欧盟的天然气供应量降至1280万太焦,与2022年相比下降了7.4%,这是自1995年以来的最低值。煤炭的降幅更大:褐煤供应量下降24.2%,至222...
363GW! 日本可再生能源装机需2035年前再扩大三倍

363GW! 日本可再生能源装机需2035年前再扩大三倍

日本政府被迫切要求至2035年前,将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大幅提升三倍,即达到至少363GW,以确保其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的顺利实现。企业可再生能源倡议组织RE100强烈建议日本政府在即将公布的第七个战略能源计划中,设定此明确且雄心的增长目标。RE100强调,这些政策建议能为可再生能源行业营造出一个极为有利的发展环境,确保日本在追求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的道路上稳步前行。为了实现从2022年的121GW到2035年363GW的跨越式增长,RE100建议日本政府应...
07-01
联合国报告:仅有17%的可持续发展目标进展顺利

联合国报告:仅有17%的可持续发展目标进展顺利

联合国28日发布的《2024年可持续发展目标报告》显示,可持续发展目标中仅17%进展顺利,近一半的目标“进展甚微或一般”,超过三分之一的目标“停滞不前或出现倒退”。
06-30
水电总院重磅发布《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2023年度》《中国可再生能源工程造价管理报告2023年度》

水电总院重磅发布《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2023年度》《中国可再生能源工程造价管理报告2023年度》

6月28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在京重磅发布《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2023年度》和《中国可再生能源工程造价管理报告2023年度》。
06-29

推荐阅读

热文

Copyright © 能源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