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部门通知!

2024-07-03 15:55  来源:高检网  浏览:  

7月3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遴选工作的通知》指出,采取“遴选一批、新改扩建一批”的方式,2025年底前,建成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推动污水处理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以下为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

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24〕5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局、建委、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厅:

  

为落实《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发改环资〔2023〕1714号),拟遴选建设一批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采取“遴选一批、新改扩建一批”的方式,2025年底前,建成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推动污水处理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遴选一批。在已经建成、运行良好的污水处理厂中,围绕水质、节能、降碳、资源利用、环境友好、系统协调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一批代表性标杆厂。

  

新改扩建一批。对标遴选出的标杆厂相关指标和经验做法,结合中央预算内投资、大规模设备更新等工作,鼓励支持新建、改建、扩建一批污水处理厂并同步完善配套管网,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降低能耗物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促进能源资源综合回收利用。

  

动态管理。对遴选的绿色低碳标杆厂开展复核,对新改扩建的污水处理标杆厂项目按期组织验收。能够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不符合标杆要求的,及时调整退出。根据绿色低碳标杆厂运行情况,健全完善相关标准,推动污水处理行业绿色低碳水平持续提升。

  

二、组织程序

  

(一)标杆厂遴选

  

1.编制方案。各地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拟参评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情况,编制《XX污水处理厂参评绿色低碳标杆厂申请报告》(附件1),并附近2年污水处理厂运行基础数据和证明材料。申报参加遴选的污水处理厂,要求日处理量20000立方米以上,近一年进水BOD浓度达到100毫克/升以上或近三年增幅不低于10毫克/升,出水水质达标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均达到100%。

  

2.组织推荐。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履行审核程序后择优推荐,并将推荐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东、中部地区各省(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其它省(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6个。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推荐材料应包括推荐文件、汇总表(附件3)、各拟参评污水处理厂的申请报告及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光盘)。

  

3.评审确认。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参评污水处理厂进行评选,并公示确认。根据评审和公示结果,发布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名单,并发布标杆厂相关指标和主要做法举措。

  

(二)对标新改扩建

  

各地可组织相关部门,对标已公布的绿色低碳标杆厂建设运行指标,借鉴相关经验做法,按需谋划新建高标准污水处理厂,或对具备改扩建基础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实施改造。新改扩建项目应编制《XX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方案》(附件2),经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择优推荐,并将推荐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的新改扩建项目,应确保2025年底前完工。各省(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申报时间后续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各地申报的绿色低碳标杆厂新改扩建项目组织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通过污染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给予支持。对已获评绿色低碳标杆厂所在市(县)报送的新改扩建项目,在评审时予以适当倾斜。

  

三、工作要求

  

地方各级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绿色低碳标杆厂遴选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推荐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强化绿色低碳标杆厂的动态管理,及时组织开展复核评价,总结宣传推广标杆厂建设和管理经验做法,通过绿色低碳标杆厂遴选建设工作,推动污水处理行业绿色低碳水平持续提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刘睿瑾 010-68505846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 王腾旭 010-58934352

附件:1.XX污水处理厂参评绿色低碳标杆厂申请报告

2.XX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方案

3.XX省(区、市)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申报汇总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6月11日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相关推荐
人事丨这家风电开发商董事长、副董事长同日变动!

人事丨这家风电开发商董事长、副董事长同日变动!

8月8日,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能源)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过选举曹欣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王剑锋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以及提名王涛先生、李国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等决议。同日,建投能源发布公告称,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王双海先生和副董事长赵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双海先生因到龄退休、赵辉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曹欣,1971年7月出生,中共...
08-10
新华鲜报丨最新突破!新能源乘用车零售销量首超燃油车

新华鲜报丨最新突破!新能源乘用车零售销量首超燃油车

历史性超越!新能源乘用车国内月度零售销量,首次超过传统燃油乘用车,标志着新能源车正成为市场主流。8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分会公布最新数据显示,7月份,新能源乘用车国内零售渗透率达51.1%;常规燃油乘用车零售84万辆,新能源乘用车零售87.8万辆。这一突破,是中国汽车工业转型升级的生动写照,也是全球汽车行业绿色转型的重要里程碑。2020年9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累计达500万辆;2022年2月突破1000万辆;2023年7月第2000万辆下...
周利生辞职

周利生辞职

周利生辞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防)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8月9日,中国海防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周利生先生的书面辞呈, 周利生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官网信息显示,公司是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实际控股上市公司。主要业务涵盖电子防务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相关领域,拥有水声电...
08-10
山东海洋集团蓝鲲海工打造“全工序覆盖”海上风电场建设体系

山东海洋集团蓝鲲海工打造“全工序覆盖”海上风电场建设体系

据蓝鲲海工消息,近日,山东海洋集团蓝鲲海工顺利完成海上风电首台风机塔筒及风叶安装,标志着蓝鲲海工顺利实现海上风电场建设全工序覆盖。山东海洋集团蓝鲲海工深度布局和打造海上工程服务板块,拥有建筑工程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等施工资质和健全的海洋工程QHSE体系。投资运营以海上风电安装船蓝鲲01、海上光伏打桩运维船蓝鲲02为核心的蓝鲲系列海工装备,构筑起行业竞争新优势。在2023年顺利完成78台海上风电基础吊...
15000吨多功能海缆施工船开工

15000吨多功能海缆施工船开工

据大洋海装消息,2024年8月9日,航天大洋为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建造的15000吨多功能海缆施工船举行开工仪式。船东合作方德京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大进表示,随着海上风电向着深远海不断推进,现有的海工装备及施工工艺已难以满足发展需求。而如今,全球最大单缆盘载缆量15000 吨多功能海缆施工船的开工建造,无疑是德京集团紧跟时代潮流、引领行业发展的关键之举,必将为海底电缆敷设技术带来重大革新与进步。船东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业务三...
08-10

推荐阅读

热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京ICP备16023390号-2 Copyright © 能源界 服务台:010-63990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