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全省海上风电新增装机455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500万千瓦。在宁波、温州、舟山、台州等海域,打造3个以上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
如今,“十四五”已经过半。据浙江省能源局数据,截至2024年5月底,浙江海上风电累计并网容量473万千瓦,相当于“十三五”末的十倍左右。在省管海上风电加速建设、国管海上风电蓄势待发,充分利用装备优势打造海上风电母港、海风科技创新策源地等一系列举措下,浙江省海上风电正在加速驶入快车道。
当前,国内各省专属经济区(EEZ,从基线向外延伸至200海里范围内的海域)海上风电规划合计总容量达1.5亿千瓦,其中山东、上海、福建、广西、海南和广东六省区已批复的国管海域项目规模约1.4亿千瓦;辽宁、河北、江苏、浙江四省已规划未批复的国管海域项目规模约0.9亿千瓦。而且,上述四省同时满足“双30”(离案距离30公里、水深30公里)的海上风电规划约0.45亿千瓦。
据业内消息,目前浙江省共规划六大深远海海上风电场区,容量总计2800万千瓦,分布于舟山、宁波、台州和温州外海几个区域。
事实上,从浙江省发布的相关政策来看,深远海风电开发已经成为浙江省可再生能源的重要增长极和海上风电开发的主战场。除了上文提到的《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外,2023年发布的《浙江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倍增行动计划》中,浙江省已经明确将打造国家海洋清洁能源基地作为经略海洋的四个特色基地之一。
当下,浙江省正基于风电母港建设,推动形成集大型风电全产业链装备制造、海上风电工程安装运维服务、深水导管架和浮式基础的海工装备设计制造等功能于一体的全产业链体系,赋能省内深远海风电产业发展。
据规划,该全产业链体系在2030年产值将达到2400亿元以上,形成具备100万吨/年海上风电基础及系泊系统的生产制造能力。
而据业内人士测算,在加快政策供给、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以及推动深远海技术联合攻关的情况下,建设风电母港,从装备制造、运输、安装等角度就可以推动漂浮式风电场由当前的2.5万元/千瓦以上造价,降低至“十四五”末的1.5-2.1万元/千瓦的水平,推动成本下降约14%。
事实上,近年来海上风电投资有明显的下降趋势,根据水规总院最新研究数据显示,近海风电场、深远海风电场、漂浮式风电场的造价范围分别在10000-12000元/千瓦、12000-15000元/千瓦、23000-30000元/千瓦。投资水平的逐年降低,也让我国海上风电具备了由近海向深远海过渡的成本基础。
随着国内海洋经济的发展,海洋渔业、工业、航运交通等用海活动活跃,各行业用海需求不断增大,近海海域海上风电有一定比例的项目受到交叉用海的制约。预计“十五五”末,近海海上风电资源将开发完毕,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布局也将成为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