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充分发挥能源行业特点和系统优势,促进贫困地区能源加快发展,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能源发展助推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
方案提出,到2020年,贫困地区能源资源开发有序有效推进;贫困地区能源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方案要求在各级各类能源“十三五”规划的中期评估、调整以及相互衔接中,将贫困地区能源建设摆在更为重要的位置,在符合相关政策、条件允许、经济可行的情况下,煤炭、煤电、油气等资源开发利用类重大项目、跨区域重大能源输送通道项目以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优先在贫困地区布局建设。依据国家发布和批复的能源规划,规范能源资源勘探开发秩序,将能源资源的开发、转化、利用更多与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紧密联系起来。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煤炭矿区总体规划批复和项目核准工作,促进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有序开发煤炭资源。
在加大贫困地区水电、煤炭、油气等能源资源开发力度的同时,研究调整完善针对贫困地区能源资源开发收益分配的特殊政策并积极贯彻落实,让贫因地区和贫困群众从能源资源开发中更多地受益。在贫困地区组织开展水电、煤炭、油气等能源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项目运行保障,让建档立卡贫困户更多分享能源资源开发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