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审议了国民党立委提出的《核规管法》第六条修正案草案。修正案将取消目前核电站40年的运行限制。台湾媒体报道,国民党立委已提出五份草案。修改《核反应堆设施管制法》的支持者认为,延长核电站的运行寿命将确保台湾的能源安全。台湾民众党支持修正案。
核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陈东阳表示,目前无法确定马鞍山核电站(又称第三核电站)何时恢复运行,如果拟议修正案获得批准。马鞍山核电站是台湾唯一运营的核电站,但其两座反应堆的运营许可证将于 2024 年和 2025 年到期。现行法律要求核电站在许可证到期前 5 至 15 年申请续期。拟议修正案将取消这一时间限制,可能允许马鞍山核电站继续运营。
国民党“立委”万美玲质疑,修例是否能让台电延寿,陈志雄表示,台电必须先准备延寿报告,并更新设备,这个过程可能要一至两年,因此延寿的可行性仍不确定。
台电董事长曾文胜承认修正案的重要性,但强调评估是必要的。经济部副部长连金章补充说,即使修正案通过,重启核反应堆也需要至少五年时间,这可能无法满足当前的能源需求。他还强调,作为负责任和可持续方法的一部分,解决核废料处理问题的重要性。
尽管国民党和台共党在立法院占多数,但民进党控制着行政院(政府)。2016年,民进党以到2025年建立“无核家园”的政纲当选。这要求台湾六座可运行的核反应堆在其40年的运行许可证到期后退役,并作为《电力法》修正案通过成为法律。尽管2018年的一场公投迫使政府取消了该修正案,但该政策仍然有效。
台湾共有三座核电站,每座两台机组,分别位于金山、国圣和马鞍山,另有两座核电站位于龙门,正在建设中。金山一号机组于 2018 年 12 月关闭,金山二号机组于 2019 年 7 月关闭。国圣一号机组于 2021 年 5 月关闭,比其许可证到期提前了六个月,此前电厂所有者/运营商台电表示其废燃料储存已几乎满了。马鞍山两座 936 MWe 压水反应堆的运行许可证将于 2024 年和 2025 年到期。龙门两台机组的建设已暂停。
7月12日,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发布中泰新能源托克逊自备绿电替代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锚栓组合件)设备采购一标段(704MW)、二标段(446MW)招标公告。
公告显示,中泰新能源托克逊自备绿电替代风电项目风电场区位于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境内,西侧距吐鲁番市约35km,东南侧距约托克逊县12.5km。项目总装机1150MW,拟新建1座110kV 升压站及1座220kV 升压站。110kV升压站装设 1 台 100MVA 的双绕组主变及 1 台 50MVA 的双绕组主变,通过 1 回 110kV线路接入新建的 220kV 升压站(装设 5 台 220kV/110kV/35kV 三绕组变压器)的 110kV侧,在 220kV 升压站汇集后通过 2 回 220kV 线路接入系统,暂定送至圣雄和能化两个工业园区。
建设工期:计划于2024年8月开工,2024年10月首台风电机组吊装,2025年3月全部风电机组吊装完成,2025年6月30日前达到全容量并网条件。
一标段704MW:
本次招标范围:中泰新能源托克逊自备绿电替代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锚栓组合件)设备采购一标段(704MW)。招标机型为单机容量(风电机组出口端)7.0MW及以上至8.0MW及以下,水平轴、三叶片、上风向、并网型风电机组,采用变桨变速调节功率方式,项目总装机容量1150MW,本标段容量不得超704MW(机位点见技术文件);本标段范围上选择机位≤114个,且不得调整机位位置坐标。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锚栓组合件)的设计、制造、组装、出厂前试验、验收、包装、运输、参加现场开箱检查;配套塔筒、法兰、塔筒内附件、塔筒内电梯(包含安装)、连接螺栓(要求按单台机组提供总量上增加5%);基础预埋锚栓组合件(含调节螺栓),锚栓安装使用的张拉器(12套);设备运至招标人机位指定位置(车板交货);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包含不仅限于:监控系统、电缆、螺栓、油品油脂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六套吊装工具(免费租借)、螺栓紧固件检验样品、消耗品以及设计、制造、试验(含型式认证、锚栓组合件第三方试验检验等)、包装、运输保险、发运及交货、叶片二次倒运、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指导(含吊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风电机组5年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以及相应配套技术服务(包括不限于风资源分析、微观选址(含复核)、道路勘察、风电机组载荷论证、风电机组基础及风机塔架设计(含复核)等技术文件编制及塔架、锚栓驻厂监造、风电机组基础施工(地基处理)驻场监造等,并提供相应成果资料)。
交货期、交货地点:
风电机组整套(含塔筒)设备交货期为2024年9月至2025年3月;锚栓组合件:2024年8月31日前交付18套,2024年11月30日前全部交付完成;塔架:首批塔筒交货期为2024年9月,2024年9月30日前交付不低于6套,2024年12月31日前交付至72套,2025年3月30日前交付完毕;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2024年10月首批风电机组供货,2024年10月15日前交付不低于6套,2024年12月31日前交付至72套,后续设备按工程进度和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供货,2025年3月全部风电机组(含塔筒)设备交货完毕。(具体交货日期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确定。)
交货地点:新疆吐鲁番托克逊县境内,中泰新能源托克逊自备绿电替代风电项目工地现场各风机机位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二标段446MW:
本次招标范围:中泰新能源托克逊自备绿电替代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锚栓组合件)设备采购二标段(446MW)。招标机型为单机容量(风电机组出口端)7.0MW及以上至8.0MW及以下,水平轴、三叶片、上风向、并网型风电机组,采用变桨变速调节功率方式,项目总装机容量1150MW,本标段容量不得超446MW(机位点见技术文件);本标段范围上选择机位≤66个,且不得调整机位位置坐标。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锚栓组合件)的设计、制造、组装、出厂前试验、验收、包装、运输、参加现场开箱检查;配套塔筒、法兰、塔筒内附件、塔筒内电梯(包含安装)、连接螺栓(要求按单台机组提供总量上增加5%);基础预埋锚栓组合件(含调节螺栓),锚栓安装使用的张拉器(12套);设备运至招标人机位指定位置(车板交货);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包含不仅限于:监控系统、电缆、螺栓、油品油脂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六套吊装工具(免费租借)、螺栓紧固件检验样品、消耗品以及设计、制造、试验(含型式认证、锚栓组合件第三方试验检验等)、包装、运输保险、发运及交货、叶片二次倒运、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指导(含吊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风电机组5年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以及相应配套技术服务(包括不限于风资源分析、微观选址(含复核)、道路勘察、风电机组载荷论证、风电机组基础及风机塔架设计(含复核)等技术文件编制及塔架、锚栓驻厂监造、风电机组基础施工(地基处理)驻场监造等,并提供相应成果资料)。
交货期、交货地点:
风电机组整套(含塔筒)设备交货期为2024年9月至2025年3月;锚栓组合件:2024年8月31日前交付18套,2024年11月30日前全部交付完成;塔架:首批塔筒交货期为2024年9月,2024年9月30日前交付不低于6套,2024年12月31日前交付至42套,2025年3月30日前交付完毕;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2024年10月首批风电机组供货,2024年10月15日前交付不低于6套,2024年12月31日前交付至42套,后续设备按工程进度和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供货,2025年3月全部风电机组(含塔筒)设备交货完毕。(具体交货日期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确定。)
交货地点:新疆吐鲁番托克逊县境内,中泰新能源托克逊自备绿电替代风电项目工地现场各风机机位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